一我得工作是一名駕駛
公司規定每天上班是16小時..做一天休一天
但是公司的計薪方式是將一天上班16小時的工時
分開為兩天8小時上班計算
例如我7號下午5點上班至8號早上9點下班(共16小時)
公司是以7號及8號上午8點至下午5點分開兩天上班計薪為16小時
請問這樣的計薪方式合理嗎?
如果不合理的話又該如何計算薪資才是正確的呢?
每天上班16小時這樣算超時加班嗎??
二公司每月規定至少兩天需連續加班24小時(連續駕駛)
這樣是否有觸法?如果是上24小時的話那麼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呢??
三因為一天上班是16小時的原故..所以公司規定員工請一天的特休
必須扣除個人兩天的特休假.公司的理由是特休假是一天八小時
所以必須扣兩天共16小時的特休假..請問這樣是否合理呢?
特休是否就是規定一天特休假就是只能請8小時嗎?
四.每個月的上班時數都是在256小時以上..這樣是正常的嗎?
更新1:
我開車16小時是駕駛夜班車 如果一天上班併入兩天計算工資 這樣不就是沒有加班費了嗎? 夜間工作的加班費是不是有另外的計算方式呢?? 公司是以每月工作滿211小時之後才算加班費 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