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遷址無法配合調動,我已離職,並有"非自願離職單"
我想去申請失業補助
但請問
1.申請期限是多久時間?
2.如果我還沒去申請即已找到工作,但可能一星期左右就發現不適任,那麼可以再去申請失業補助嗎?
3.如果新公司以幫我加入勞健保,那麼我若無法續留,前一家公司開給我的"非自願離職單"還可以去申請失業補助嗎?
很急!! 請幫忙~~謝謝!!
更新1:
我有打電話,但就業服務站的人員一人說一種,我需要有申請過的人協助解惑 ***如果,我還沒去申請失業補助,即已找到工作,新公司也幫我加入勞保,但是,新工作只做一周就發現不適任,退保之後,那我前一個公司開給我的非自願離職單還可以去申請失業補助嗎? 我的重點是,我還來不及去申請補助,就已找到工作,但後來又發現不適任,這樣可以去申請嗎??
更新2:
這樣說好了~ 例如我今天才拿到非自願離職單,因明天就是假日, 我又在5/3要去新公司報到,正常公司一定會幫新進人員加入勞保,但是,我還沒去申請失業補助,若不幸的,我新工作只做了一個禮拜就發現不適任,我請求退掉勞保後,可以拿著前公司開給我的非自願離職單去申請失業補助嗎? 重點就是,我被資遣後,申請失業補助前,已加入另一家公司的勞保一個禮拜,這樣子還可以去申請補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