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
如果題目係 傳媒/媒體是否應該放過名人?原本係英文 english:(Should media leave the celebrities alone?)
如果我係反方,即係傳媒should not 放過名人,咁有咩main points???
答:樓主首先要質疑正方,「放過」的定義是甚麼呢?
是完全不報導該名人的所有消息?還是祇報導對該名人有利的消息呢?
如果是前者,則該名人所有的訊息都略過不提!恐怕該名人自己都不會願意,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或知名人士,基本上都不願意自己藉藉無聞!如果真的毫無跟進報導的價值,傳媒亦絕不會費心力去追訪他!
而假設祇是報喜不報憂,則除有違傳媒新聞道德操守外,更涉及大眾知情權的問題!我們假設大眾對該名人的一切都有興趣,而祇要大眾不感興趣則自會以市場力量去說明(即銷量或收視收聽率低等)!
對於應否「放過」該名人,則祇要其有新聞價值,大眾有興趣了解其所有的事!那基本上所有這名人的訊息都可以跟進報導,重要的是這些訊息要屬實,並非虛構甚或誹謗!那傳媒在報導某人真實的資料又如何會違法,如何會被要求「放過」呢?
正所謂「食得咸魚抵得渴」,「人怕出名豬怕肥」!在現今社會成為名人自會付出相應的私人空間作為代價!不能以個人意願去抗拒他人如實報導自己的個人資料,遇有不實報導可以訴諸法律解決!
而且如非傳媒報導吹捧,又豈能輕易登上名人之列呢?名人和傳媒,根本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所以實難以要求傳媒在名人不願曝光的問題上輕輕「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