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房地產問題

2010-04-29 10:49 pm
本人購置一內地物業,業主找付丈夫於公正行做公正, 委托其丈夫付理出售事宜, 及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及付定金。因為當時價低, 委托人亦知道我未必做到貸款, 到時可以殺定。現在銀行已批出貸款, 業主現在又詔唔出現簽收。中介說因出售事宜是委托人簽訂, 所以業主在正在合約未簽定之前,係唔需要負責的。係唔係真? 買家咪好無保障?

回答 (1)

2010-04-30 5:10 pm
✔ 最佳答案
在中国大陸,賣買双方刀好無保障!尤其香港人!因我刀買賣過!



如果业主是香港人,唔得閒辦手續,地產仲会代你收錢,幾十萬至一百萬刀入落地產户口,你話是否好無保障!

我刀唔知點解咁多港人買大陸樓,內地結婚用就話姐!

2010-04-30 09:12:58 補充:
大陸只是買賣双方去国土局辦手續及辦房產証,完全不經律師樓!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3: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29000051KK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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