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收到屋宇署既清拆令!! 急問!!!

2010-04-29 12:58 am
舊年我睇中咗一個單位,睇樓時已知單位內有一潛建物,上手業主亦表示曾收到屋宇署既清拆令,但我真係很喜歡個單位,搏屋宇署會不了了之,而且因潛建物並非嚴重,銀行亦表示不會影響按揭,故最後決定完成交易,而合約亦無提到個潛建物問題,亦無要上手業主留筆錢係度.

點知剛剛收到屋宇署既信,表示要清拆,咁我宜家係未無得再叫上手業主俾清拆費? 而個潛建物所引起既法律問題係未要由我來承擔??

回答 (3)

2010-04-29 1:32 am
✔ 最佳答案
一般樓宇買賣合約都會有條款指明單位是按現狀出售(sold on as-is basis), 所以你之前有權驗樓看清楚才交易. 除非賣家刻意瞞騙(顯然並非如此), 否則你不能事後才就樓宇狀況的問題作任何追討.

另外, 單位有僭建物, 你其實可以此為由拒絕交易(即踢契). 但你沒有這樣做, 那除非賣家刻意瞞騙(顯然並非如此), 否則你不能在事後才去追討清拆費.

你明知道單位有僭建物而照買可也, 自然要承擔清拆費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搏屋宇署會不了了之"這種想法, 得罪講句, 實在非常愚蠢.

2010-05-02 12:02:43 補充:
回belhkg:

你都識話"除非合約寫明係新買家負責". 合約就是有條款寫明單位是按現狀出售(sold on as-is basis)給買家. 買家驗過樓清楚單位有僭建物仍願意成交, 便等於接受了僭建物的責任.
2010-05-05 1:46 am
絕對同意 N70!!
2010-04-29 8:13 pm
潛建物所引起既法律問題係當然由你來承擔!

因上手業主亦表示曾收到屋宇署既清拆令 ,律師樓刀知道的,所以即係你已接受潛建物,你已無異議!

其賣唔慘,是你自願接受潛建物!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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