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三一神的李國寶議員得到東亞銀行二千萬酬金需要捐十一給教會

2010-04-28 1:13 am
作為三一神的李國寶議員得到東亞銀行二千多萬港元的酬金需要捐十分一給教會嗎 ?



一般教友能受惠於這筆十一奉獻嗎 ?

郭柄江是不是也每個月將十分之一收入捐給教會 ? 什麼教會 ?

一般教友能受惠於這筆十一奉獻嗎 ?

如果沒有捐會不會違反教規及會被三一神懲罰 ? 或降災於那間教會 ?

回答 (3)

2010-04-28 9:18 pm
✔ 最佳答案
教會會友,是不會接觸到十一奉獻的。

會友或許能間接受惠「奉獻」的成果(例如大家合力奉獻,購置地方一起聚會),但絕不會直接受惠奉獻的金錢(註:若透過以金錢、物資供應有需要的弟兄姊妹,這叫做「惠慈」,並非奉獻。信徒供應給神家(教會)的物資、金錢甚至時間,才叫奉獻;若是直接給有需要的人,叫「捐助」,或「惠慈」)

請看看奉獻的意義:

********

十一奉獻的再思

潘國華

  一次一位部落酋長在森林中散步,突然他看到離他不遠處有一隻兇猛的老虎正朝着他的方向走來。酋長頓時心裏打顫,因為自知已經年老,而手裏又沒有武器,旁邊又沒有人幫助,意料必定凶多吉少。但他仍然要鼓起勇氣去對抗這頭猛虎。那隻老虎似乎看到獵物,牠發足飛撲過來,酋長心知不妙。正在千鈞一髮之際,突然槍聲一響,那頭淩空飛撲的猛虎中槍倒地,在痛苦嘶叫聲中死去。原來是一位在這部落中傳教的西教士經過那裏,見到這情景而拔槍救了酋長。

  過了幾天後的一個大清早,宣教士被很嘈吵的聲音弄醒過來,於是他走到窗前向外看,見到很多部落的土人趕着他們的牲口而來。宣教士不明究竟。他走出屋子想查詢一下。突然在人群中走出一個人來,原來是酋長。他走到宣教士面前跪下,然後對他說:“主人,你既然救了我的性命,我的一切都是你的,連我的生命也是你的。我將一切財產,僕婢,妻妾帶來,全送給你。我自己甘願作你的奴僕。”

  今天,神從罪惡的深淵中將我們救拔出來,耶穌基督捨命在十架上將我們買贖過來。誠如保羅說:“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20上)我們有否將一切全交在主手中呢﹖今天,神只要求我們將一部份奉獻給祂,但我們竟還不願意!雖然我們口裏稱耶穌為主,但到底有否以祂作主宰呢﹖我們往往只曉求福,求恩典,但一說到金錢奉獻就有很多藉口。

  難怪一位印度教徒遊覽北美以後,對基督教有以下的評語:“基督教是眾宗教中最便宜的一個。我們印度教徒及其他宗教的教徒,會將自己大部份的錢財及收入,捐獻給所信奉的宗教。但美國的基督徒消耗在娛樂,運動上的金錢比捐獻給耶穌的更多;他們捐給教會的奉獻還比不上買汽油所用的錢!基督教真是最便宜的了。”

  神並沒有要求我們將所有奉獻給祂,只要求我們將十一奉獻給祂,但我們並不願意。
主前四世紀的猶大人

  在瑪拉基先知時代的猶大人也是不願意遵守十一奉獻的。故此神吩咐瑪拉基向他們表明祂的心意。這一番說話記載在瑪拉基書第三章六至十二節。在此,先知呼籲猶大百姓去遵守神的典章,履行“十一奉獻”。

  十一奉獻可追溯至摩西時代。神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二七:30)換言之,這十分之一是當納的供物。若我們將當納的十一呈獻給神,就表示我們承認祂的擁有權。因為事實上,地上一切萬物都是神的。若我們不將十一獻上,就是否定神的擁有一切的權柄,亦即不以神為神(註一)。

  故此,瑪拉基質問當時的猶大人:“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8節)從道德方面來說,搶奪別人的物件,甚至偷竊父母,都是很嚴重的罪(利一九:13;箴二八:24)。奪取神之物更是無法想像。

  究竟猶大人怎樣奪取神呢﹖先知指出他們忽略了十一奉獻的條例,他們沒有十足奉上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由此得知原來不將當納的什一獻上給神就等於奪取神!

  很多時候我們到餐館去,很自然在結賬時“加一小賬”,但我們所當納的什一,卻不肯呈獻給神。難道我們怕對人不好意思,多過怕對神不好意思嗎﹖

  為甚麼猶大人不遵守十一奉獻的定例呢﹖原來他們正在經濟困境中,加上農作物失收。故此,他們不再盡責奉獻。似乎他們具有充份的理由不奉獻,但這些理由其實是他們的問題的癥結。他們得不到豐收,在經濟上窘迫,是由於他們不奉獻,所以遭受咒詛:有旱災,蝗蟲之災,和一切農作物霉爛受損的情形(參哈一:5-11)。瑪拉基先知亦指出這原因:“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9節)既然他們集體犯罪,奪取神的供物,故此他們也集體受神的咒詛(註二)。

未完,全文見: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glb.php?GLID=04304

2010-05-14 00:48:10 補充:
九陽魔童:

文章講到瑪拉基書,是未完的,亦非如你所說「尾段」,只是中段而已。閣下應該走進連結,看完整篇文章再作批評。閣下指控本人推廣一個「用咒詛威迫人俾錢」的宗教,你已歪曲事實,並有毁謗成份,請閣下自重!

文章當時是講及舊約的十一奉獻,當中情況與新約不同,而且還有下文!

閣下引用使徒行傳說明不奉獻全部的人受咒詛,這是閣下的錯解。因為那兩夫婦說謊,他們奉獻的只是田產的「一部份」,而他們膽敢說「全部」,結果彼得斥責他們欺哄神,才遭到神的懲罰。

重點是他們「不誠實」,並非「沒有奉獻全副身家」,請閣下不要歪曲聖經。
2010-04-28 9:48 pm
李國寶如果將每月高薪加上這二千多萬的花紅抽十一奉獻給所屬教會, 就會幫助到極多有需要的人。

一般教友及非教友, 其實亦間接受惠, 因為大教會都會幫細教會, 同埋其他慈善組織。

郭柄江捐給教會我就不知道了... (希望佢有捐啦)

不十一奉獻, 這是個人問題, 會不會因為這樣被神懲罰, 我相信神有主權
2010-04-28 9:46 pm
飛機仔:

你已在尾段引用聖經說了, 不奉獻十一, 會被神咒詛, 為什麼你還向別人推廣這用咒詛威迫人俾錢的宗教呢?

直接回到問題:

在使徒行傳裏, 也有人因為沒有奉獻全副身家, 被彼得責備後, 即時死亡, 所以, 如果基督教所宣揚的是真的, 確實會有人因為不奉獻十一而受咒詛. 因為由飛機仔所引的舊約, 以至我所提出的新約, 都有不作出被期待的奉獻而受咒詛的事例.

但在我們現代人的角度來看, 這些用神的降禍去威脅人俾錢的組織都是神棍, 如果你在街上有人叫你俾錢做什麼, 若不俾錢神就對付你的話, 請即報警求助.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2: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27000051KK0087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