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者置其屋之業權

2010-04-28 12:41 am
本人已在2005年購買了租住的公屋單位, 當時公屋<戶主>為本人之父親, 本人當時只是與父親同住, 但正式購買時父親已將本人改為做單位之單一業主, 當時所有買賣合約, 銀行按揭, 供款都是由本人負責.


現在該單位之業權是否全屬本人單一擁有, 父親是否只是同住者並沒有業權, 並沒有出售該單位之業權.


如將來想出售該公屋單位, 在買賣合約上, 是否只需本人簽署, 而無須父親簽署便能出售.

回答 (1)

2010-04-28 1:26 am
✔ 最佳答案
1. 如果你上文所說為事實,即你是唯一的業主,你當然可以一人決定賣樓,賣樓收益歸你
2. 如果你對業權有疑問,可以去土地註冊處查冊,只是HK$10,可以網上查冊,收信用卡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01: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27000051KK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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