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11:5 凡 女 人 禱 告 或 是 講 道 、 若 不 蒙 著 頭 、 就 羞 辱 自 己 的 頭 . 因 為 這 就 如 同 剃 了 頭 髮 一 樣 。
14:34 婦 女 在 會 中 要 閉 口 不 言 、 像 在 聖 徒 的 眾 教 會 一 樣 . 因 為 不 准 他 們 說 話 . 他 們 總 要 順 服 、 正 如 律 法 所 說 的 。
14:35 他 們 若 要 學 甚 麼 、 可 以 在 家 裡 問 自 己 的 丈 夫 . 因 為 婦 女 在 會 中 說 話 原 是 可 恥 的 。
這幾段經文真的是很矛盾,因為保羅一會說婦女在聚會時要保持安靜,不可以講話,可是又說她們可以在聚會時禱告或講道,這太奇怪了吧?
另一個地方也很奇怪
(提摩太前書)2:11 女 人 要 沉 靜 學 道 、 一 味 的 順 服 。
2:12 我 不 許 女 人 講 道 、 也 不 許 他 轄 管 男 人 、 只 要 沉 靜 。
(羅馬書)16:1 我 對 你 們 舉 薦 我 們 的 姊 妹 非 比 、 他 是 堅 革 哩 教 會 中 的 女 執 事 .
16:2 請 你 們 為 主 接 待 他 、 合 乎 聖 徒 的 體 統 . 他 在 何 事 上 、 要 你 們 幫 助 、 你 們 就 幫 助 他 . 因 他 素 來 幫 助 許 多 人 、 也 幫 助 了 我 。
(提摩太前書) 3:11 女 執 事 〔 原 文 作 女 人 〕 也 是 如 此 、 必 須 端 莊 、 不 說 讒 言 、 有 節 制 、 凡 事 忠 心 。
保羅在這裡也說[女人不准講道],和林前十一5的說法完全矛盾
而且他一會說女性不准轄管男人,這意思應該是說女性不准擔任教會神職人員,可能他卻又說兩度提到[女執事]的存在,這是怎麼一回事?
還是說執事不算神職人員,而是行政人員之類的??
能否請基督徒們給個合理的解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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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看到Phebe這個名字就忍不住想笑,因為她讓我想到[六人行]裡的那位傻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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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錯幾個字ˋˋ[可是他卻又兩度提到女執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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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的了解,現在台灣和外國都有很多的女牧師存在,不過好像有的教會就沒有這種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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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光:你怎麼講話會結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