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將於5月25日見破產官,我想問有乜野要準備?
答:當你完成申請破產的程序後會知道,是由那位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跟進你的個案,到時你依期到他的辦公室跟他見面!到時他就會按你的個案要求你提交相應的文件!
初次會面對方查問的不會多,要待你初步交出資料讓其審核過後,當他發覺有疑問或要補充資料時,你才知道對方需要甚麼!
所需文件一般離不開你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財務紀錄、個人資產資料、工作紀錄、欠債資料、報稅紀錄等。如果你有經營業務,更要提供相關的資料如商業登記、報稅和會計師紀錄、銷售和購貨單據等,就算這業務經已結束,也要提供相關的結業資料!
故此樓主臨近申請破產時才結業的商舖,必定要交出已中止商業登記和報稅,銷售和購貨等文件給署方!我當年為已結業的業務,特意要花上三千元去請會計師完成最後的財務報告,才能令對方滿意!
但不知樓主商舖的規模和營業額的多寡,故難以評定署方會否要求你提交會計師的報告!
理論上你提交的資料不能讓對方滿意,他不會把你的個案轉交法庭宣判!到時便會延期直到你能提交足夠的資料才能獲頒破產令!但亦少有人是在一次的會面中便能提交足夠的資料,所以你要有幾次來往的心理準備!
而祇要你確是資不抵債,無力償還!而你又並不涉及欺詐訛騙的罪名,則破產令差不多是必會獲個宣判的!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