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賠償~~~急啊~

2010-04-27 1:36 am
麻煩各界高手幫手解答問題~先謝了:)

本人於上星期被一架私家車碰到...以致左腳腳踝受傷及流血...需要每日去洗傷口,已報警但未正式落口供...

1) 想問如果是由於自己沒看交通燈而被撞,是否可以向車主索取賠償?

2) 本人受傷即時入急診室,沒有留醫但醫生開了三日假,第四日上班後發現左腳仍腫,去急診室看多次醫生,醫生再給我三日病假,包括星期日。但勞工法例是否只限於連放四日才可以拿回3/4的人工??

3) 如果想申請社會福利處的交通意外補償,需要什麼程序/文件?聽說如果拿了這個賠償就不能夠再向車主追究,是不是真的??

PS:因為本人沒有買保險...所以不需要告訴我Calm保險程序,謝~

回答 (1)

2010-04-27 2:33 am
✔ 最佳答案
你可以先參考以下資料:
http://www.bestrecovering.com/3.php#2

我想問問, 你是否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報警, 若過了24小時才報警, 是沒有用的 。一般係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要報警先至有用, 會初步落口供, 跟著一個月要到交通部再落一次詳盡,佢俾一份口供副本給你作為日後上庭用途, 上由交通意外發生至賠償到手最快要年半, 最多三年, 這是我兩年前的經驗。

1) 想問如果是由於自己沒看交通燈而被撞,是否可以向車主索取賠償?
----> 要視乎當時環境, 有無証人, 你們雙方講述, 由個官去判。如即時發生而係小事, 你就可以同佢即時傾妥和解, 否則車主係會通知保險公司,事後由保險公司按結果去談判及作佢認為的合理賠償。

2) 你最長可以連續 keep 90日連續病假紙, 唔一定係政府開俾你, 你自己看私家都可以, 病假紙係用作追討賠償的一部分 。 至於勞工法例, 係要視乎你的工作年資而定病假日數, 你最好問清楚勞工處及看看你公司所簽的合約, 如沒有說明係按勞工處最基本參考, 但你預左你請得太耐病假或會對公司及你自己有影响。

3) 你要帶同口供紙, 身份證,手頭的醫生紙收據及病假紙, 銀行戶口資料。佢會按你工作情況及基本生活開支去計算發放一筆錢給你, 跟住你又要將繼續看醫生的收據再寄給社署, 但當然有個最高限額。如你 自己找律師的話去追討, 賠償銀碼會多一點, 社署發放給你你係無權再追對方, 但經律師你要通知社署, 待收到賠償金後可代律師幫你歸還給社署, 扣除律師費用後剩餘的就係給你自己 。

整個過程係需要時間及証據去處理, 但你先要搞清楚你是否24小時內報警, 否則你只可以個人向車主作出簡單賠 (只是車主願意俾你, 佢唔俾你你都無得追)償而作不到任何其他賠償 。






收錄日期: 2021-04-29 22:44: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26000051KK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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