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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人口自民國82年起,我國正式邁入聯合國定義之高齡化社會。除了生育率逐年下降外,「晚婚遲育」是本國籍婦女在生育率下降趨勢下,另一個特徵,造成老年化與少子化現象,更可能造成國家勞力不足,經濟成長遲緩,並衍生出老人照護等社會問題,以及教育機構面臨危機等問題,需要國人共同面對。
全球生育率下降,北歐與部分英語系國家早在1970年代即面臨生育率下降趨勢,是較早提出與實施因應對策的國家,目前生育率已經趨於穩定或回升到令人滿意的程度,如法國與芬蘭,他們的經驗足供我們的借鏡與學習。
德國政府:鼓勵生育政策
歐洲國家近年來一直積極關心著人口問題,尤其是德國生育率依統計,已降至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最低點,婦女的生育數平均1.36個,嚴重落後鄰居法國約0.55個百分點,這是種族延續的一大問題。
要怎樣讓年輕夫妻「做人」,是德國政府今年內政的施政重點,且以立法通過各項生育補助政策。新法如下:
(一)生育假14個月,保母費也能減稅。
德國生育的父母親可享有14個月的生育假。德國讓願意停工在家照顧幼兒的父母親,最多可以申請到一年的育嬰假,薪水照領原薪的三分之二,每月最高限額是不能領超過1800歐元(約台幣72000元)。 父母甚至可以同時申請當奶爸奶媽,各從工作中得到七個月的帶薪假,一家人共享天倫。
(二)優惠保障:生得越多,領得越多。
更具誘惑力的是,德國立法者創立出一種「多子加薪」制,也就是德國父母只要家裡每多一名6歲以下的幼兒,就可以享受10%的加薪。而因為照顧幼兒還可申請減少工時,如果每週因此減到30小時以下的父或母,還可以以此為由另享加薪優惠。目前育兒金的頭三胎,每一胎每月可以向德國政府領取154歐元(約台幣6200元),第四胎之後更值錢,每一胎一月可得179歐元(約台幣7200元),生得越多領得就越多。
(三)奶爸新制:照顧孩子,爸爸也加入。
德國母親為了盡母職,很多都在生完孩子後縮短工作時數,讓大部分都上半天課的德國小孩,中午一回家就看到媽媽,而現在在新法案的鼓動下,德國政府還希望孩子放學回家後也能看到爸爸。
德國政府初步估計,這些「為國求子」的新措施將增加國庫每年約39億歐元的支出。政府還在其他項目的優惠補助,像是保母費用可以申報為減稅項目,並增設地區性托兒中心,好讓上班的父母親安心。此項法案非常值得我國借鏡參考。
法國家庭政策基本精神「讓家庭得以自由選擇」:家庭中二成員在養育小孩同時可選擇繼續工作,並可選擇喜好的看護小孩方式,在這二大原則下,設計出各式各樣針對父母和小孩的補助方案。而獎勵生育政策垂直自懷孕婦女休假制度、公立醫院生產費用全免,到幼兒照護及其補助,同時考量父母繼續工作需求,對養育小孩提供協助。
首先,獎勵生產──包括收養小孩,生小孩有津貼855.25歐元(新台幣3萬8,000元),收養小孩補助金則為1710.49歐元。生育小孩在三歲以下,每月可得津貼171.06歐元(新台幣7,700元)。 雙薪家庭因看顧幼兒衍生的費用可獲補助,每月可達364歐元(新台幣1萬6,000元)。
如果父母親選擇停止工作,親自撫育幼兒,法國家庭政策保障每一家庭自由選擇養育小孩的方式,父母留職停薪期間可獲每月補助,二個小孩以上,雙親之一選擇留在家中照顧小孩,每月獲513歐元(新台幣2萬3,000元)補助;一個小孩的家庭也可得相同的補助,不過期間縮短為六個月。
對於擁有三個小孩(或以上)家庭,父母選擇暫時停止工作專職照顧幼兒,有另外一個選擇,每月獲補助750歐元(約新台幣3萬3,800元),為期一年。 鼓勵多生無妨,三個小孩(及以上)超過三歲以後,每一家庭可申請家庭補助每月155.05歐元(新台幣6,900元)。
為減輕大家庭的負擔,政府又設計「大家庭識別卡」,三個小孩以上家庭持卡享有火車交通票券特別優待價,而三歲以上小孩,即同享接受公立幼稚園照護的權利。 法國家庭政策尊重婦女生育養育子女的選擇,協助婦女繼續追求職場發展,或選擇當專職家庭主婦,陪伴小孩成長,於是設計相應社會機制尊重個人選擇。
國際上各國的政策利多鼓勵生育,採直接政策的現金、稅金補貼:生育津貼、育兒津貼、所得稅之子女扣除額;或是非直接政策的增加產後婦女就業機會:減少工作時間、調整工作時間、提供就業服務、職業訓練,鼓勵雙薪家庭、兒童照顧、產假與育嬰假、稅制結構與福利制度改變,來提高生育率。我國應以此為借鏡學習,目前我國進步空間還很大,只要施政得宜,以汲取之各國經驗與配合本國國情之改進,相信未來生育率一定會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