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前, 其中一個入職半年多的同事, 要求 “加人工”, 理由:
1.) 最低的時薪, 己上升至CAD10.25 (約港幣77元左右);
2.) 有關職位的市場價格, 己不再是年薪CAD31,000 (約港幣23萬元左右);
坦白說, 部屬多少薪酬, 筆者, 事前並不知曉; 現在得知後, 只得CAD31,000的年薪, 亦感覺太少了。
如果你是我 , 應如何反映自己屬下的訴求, 向部門主管提出呢?
更新1:
筆者在多倫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