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男朋友準備結婚,想結婚後申請公屋,2個人加埋入息各方面都符合資格。我男朋友而家同佢屋企人住緊私人樓,但我而家同屋企人住緊公屋,請問:
1.我係咪要除左而家戶籍先可以申請?
2a.if要除,我係咪唔可以再住呢道?
2b.if唔使,結婚後,我老公可唔可以o係我屋企住住先?
3.我想知我地註冊後申請公屋同除戶籍果d大概流程
(姐係做邊樣先?需時幾耐?)
4.2人家庭排市區大概要幾耐?
請唔好copy & paste,有關official既資料我已經睇過,但唔係好明,所以請各位大哥大姐幫手,唔該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