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按金的問題

2010-04-20 11:47 pm
之前我在天水圍租住一個單位,最近搬走了。在搬走前,業主與本人當面在單位內點齊物品及計算了水電煤的費用,她表示會減了雜費後,把按金退回給我。但她在第二天突然表示要我負責一筆清潔及維修費,總共六百元。
本人表示不能接受,因為事前我們沒有任何的商討。


她強調單位在租給我之前是清潔,而且牆身沒有發霉。雖然廚房是較為污濁,但牆身是因為早前天氣太潮濕所至。我想問大家,究竟她有無權收我清潔費用,而且我向小額錢債處告她,我的勝訴有幾多。

ps我不是為了六百元,只是為啖氣,無理由無啦啦俾佢收。

回答 (1)

2010-04-21 7:05 am
✔ 最佳答案
交回單位時應該雙方在場說清楚, &抄煤氣錶、水&電錶.雙方簽名確認,這樣先有保障,現在 勝訴應該是零呀!


收錄日期: 2021-05-01 13:08: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20000051KK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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