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書不寫行嗎?有什麼後果?

2010-04-21 3:58 am
小弟 之前曾發生過車禍對方有受傷,但我沒肇事責任,但保險公司業務人員還是叫我寫和解書跟對方和解‧

我不了解既然我沒肇事責任,為何還要拜託對方簽和解書,他受傷並不是我造成的啊,如果他不簽和解書會有什麼後果嗎?
更新1:

我有收到裁決書裡面寫我方並無肇事責任,也就是說事情並不是因為我引起的,如果對方要我補貼他的醫藥費或修車費才要簽,那我不就要因為那和解書賠他錢嗎? 我有問過保險業務員他說有寫和解書會比較安心‧

回答 (2)

2010-04-21 4:08 am
✔ 最佳答案
無過失無肇責,是沒必要簽和解書的;但你得確定,你真的沒有過失或肇事責任才行。

我是建議你,沒必要去簽那個沒必要的和解書,簽了沒好處。

如果他不簽和解書,但在期限內(原則上是知悉相對人起算六個月)他發現你有一丁點過失,到時可依刑法過失傷害對你提起告訴;而在兩年內,如果能證實你有過失或肇事,你亦需要負民事賠償責任。

但回到第一行,沒過失沒肇責,根本沒必要簽;如果你心有不安,那就簽,但記得和解書內加註:雙方放棄所有民事與刑事請求權。

2010-04-21 15:31:04 補充:
既然無過失或肇責,而對方要求補貼醫藥費或修車費是不合理的,即使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也不會獲得勝訴(你也不必擔心前科或民事判賠)。

回到上面說的,若真心有不安,則請至地區性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聲請和解,由主委為你們主持和解過程與和解內容(和解書內註雙方放棄所有民事與刑事請求權);經由調解委員會達成的和解具法院判決效力,是免費取得最高和解效力的方法。
2010-04-21 5:29 am
簽立內無您要負責賠償之和解書,
對您有何不利?

只是在簽立和解書時,
應詳細閱讀每個條款,
確定你不必負擔任何賠償責任方可。

簽立和解書,
主要是確認雙方都不再追究彼此於本件事故之責任而已,
如此事件才算真正的解決,
而無後顧之憂。

建議可以與對方簽立和解書,
並向保險公司表示,
由其向對方提出,
並由其擬妥和解書內容,
待確認和解書內容對您無任何不利之條款後,
在簽章即可。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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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20000016KK06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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