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破產後有遣散費要還給債權人嗎?
答:在下對樓主這個問題有些不理解!
請問問題是假設發問者是僱主的身份,在其破產後需否承擔賠償遣散費給原有員工?
還是假設發問者屬僱員身份,在破產期內被遣散後,取得的遣散費會否被破產管理署充公償債呢?
如果問題屬前者,即破產人為僱主的身份!在其破產令頒布後,會按一般破產程序去處理他拖欠員工的遣散賠償!
即是各僱員亦祇為其眾多債權人之一,在取得權益方面同樣要倚靠破產管理署的安排而並無優先!而這些債務亦會隨著破產期滿而註銷,破產者在破產令解除後無需再負起承擔這些債務的責任!
除非這些遣散賠償曾被法庭判令必需要償還,則破產者在破產期滿後仍需負起償還的責任!但這些情況不常見,如破產者涉及欺詐等,而獲法庭頒下刑事破產令方有機會出現!
而假設問題屬後者,即破產人為僱員的身份!
那麼假如他在破產期內因公司結業或裁員的關係,而得到一筆遣散賠償的話!
那非常不幸,這筆遣散費要全數上繳給破產管理署作償債之用,而破產者不能私下保有和使用!
而且還要在收到這些額外收入時第一時間通知署方,否則有機會被署方追究!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