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有沒有騙我? 佢話可以追番非遺囑長命契的業權

2010-04-18 7:10 am
律師有沒有騙我?
我的媽媽兩年前死了.
她的遺囑只寫了現錢及股票, 由爸爸與我一人一半.
遺囑沒有寫關於兩個物業.
有兩個物業都係長命契由爸爸及媽媽所有.
媽媽死了, 爸爸便有兩個物業的所有業權.
律師話可以同我追番( 上court ) 那兩個物業的業權. 只要從銀行證明到媽媽有供過物業 ( 因我是遺囑承繼人), 我可以追番一半業權.
律師為左那律師費先咁講, 定係真係可以追番那兩個物業的業權?
更新1:

律師話長命契都可以有問題. 有些是托管性質, 如果証明媽媽媽有供過物業, 我作為遺囑承繼人 , 我可以追番一半業權.

回答 (2)

2010-04-18 5:35 pm
✔ 最佳答案
長命契是一份合約, 業權人生前訂立了的一份合約, 絶對有法律基礎, 要把合約推翻並不容易, 除非是訂立合約時的基礎條件改變 或 合約的內容是 不合理 或 不合法, 否則, 就算訂立了遺囑也不能推翻長命契的效力。

有見過有人用 長命契 甚至是 送贈契 形式, 但因為基礎的條件改變, 情夫/婦 或 夫妻 的關係改變了, 所以才可以推翻合約(長命契 或 送贈契 ), 去討回自己的權益, 也是曾經發生的, 最低限度, 要有理由證明 合約 是不合理才可以推翻的。

根據你的情況, 我個人就覺得你能取得業權的機會並不大。

2010-04-18 7:57 am
長命契的特點是,最長命的人最後擁有業權,媽媽死了,業權自動轉歸爸爸,該兩個物業並非遺產的一部份,遺囑上沒有寫是合理的,但即使有寫也沒有作用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20: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17000051KK0184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