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無故被撞,但對方擦傷,我還是會被告傷害成立嗎
你好
請各位告訴我怎麼辦
我開車回家途中已經到家門口,看後照鏡有機車,但我家已經到了,想要轉彎,但是還沒轉,車是直的,於是我先緩緩停下,想讓他先過,我再轉彎,旁邊還有寬度大約一公尺半,我車還在線內,就被他撞了,他從後面撞破我的輪胎,然後刮傷側邊,自己飛出去,不過還好**上站起來,只有擦傷。我馬上報警處理,雙方留了電話,等調解委員會,結果我完全沒有收到通知單,所以沒有去,對方很不高興,說這樣就是要上法院了。他們說要再調解一次,結果他們就威脅我就算是擦傷也可以告我傷害,我會留下刑事紀錄。這樣他們不願意賠那麼多錢,因為肇事責任他們是第一順位,所以保險公司要他們賠四萬塊修車,他們不願意,打電話來威脅我說如果這樣就要告我。那我無故被撞,警察跟他說是他不注意前車,他當時還跟我道歉,結果是他擦傷,我被告傷害的話,我也會被告成立嗎?即使是百分之一的肇事責任,我也會被告成嗎?
我真得很無辜,旁邊的位置那麼大,他不騎偏來撞我,又說費用只願意五五分,吃定我就是他有一些手臂擦傷。我沒有受傷是錯了嗎?這法律真的沒有天理嗎?我真的好難過。
回答 (8)
✔ 最佳答案
我國刑法所規定的『過失傷害』罪,
係指於事故中有過失責任者,
始能成立該罪。
如依所述情況,
您應該沒有任何肇事責任,
依本人研判,
他方應係車速過快,
以為您會順勢轉彎,
而其在未完全減速之下,
因你臨時起意未轉彎,
想讓他方先行,
致對方反應不及才撞上您的車輛,
是以他方明顯有車速過快,
及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肇事的情形。
因為您的車輛一定有保強制責任險,
所以請您依規定於事故後5日內,
以書面向保險公司出險,
並向保險公司表示,
由其全權處理(含民事訴訟程序)。
他方明顯欲藉您可能構成過失傷害罪,
來嚇唬你,
而意圖減少其賠償金額。
一般肇事責任,
約可分為負擔全部肇責(也就是百分之百的責任),
或雙方各一半肇責、
或4、6或3、7或2、8責任的分擔,
當不致有所謂的百分之一的肇責問題,
換言之,
您的行車行為,
如果都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規定之下,
那應該是完全無肇事責任的。
所以請放心的讓保險公司去處理,
如他方真的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的話,
檢察官在初步偵查訊問後,
應該會依法給你不起訴處分。
一般交通事故受傷之人,
無論其自己肇責比例多少,
大都會利用「以刑逼民」的策略,
這在法院或地檢署已見怪不怪,
檢察官何其英明,
怎會不知呢?
簡單來說,
有肇事責任,
始有刑事責任,
也始有民事賠償責任。
(所謂以刑逼民的意思,就是利用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任意的撤回告訴的機會,而藉此逼迫對方讓步,或要求減少賠償、或要求加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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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請保險公司協助送鑑定確定是否我方有任何肇事責任?
如完全無責任---我方可要求對方全責賠償我方
如我方也有責任---小心面對--態度放軟---考慮訴訟成本謹慎求償!!
---加油!
有問題請來信討論!!
參考: 16年車禍處理經驗
個人認知有點不同
即使是百分之一的肇事責任,我也會被告成嗎?
是的,假如你有肇責,對方提告一定成立
其實應該說
事故發生後,受傷者都能向對方駕駛提告(乘客可向雙方駕駛)
至於能不能成立
端看被告者在這個事故中有無肇責
所以隔下應該是先申請初判表
先判斷有無肇事責任再做決定
參考: 個人認為,知識+內知識只是給予參考與意見,決定權還是要由自己決定
小林說的沒錯,其實真的不用太擔心。這種案子偵察庭就被擋下來了。
不必難過~現在沒有大車跟小車發生車禍,就一定是大車的錯!!我想他是惡
人先告狀~先告先贏吧!!就是吃定你是大車的那一方,再者你又不是蓄意傷
害~我想他自己錯在先~所以才說費用五五分啊~所以呢~你別擔心囉!!
反正你就陳述事實!!!畢竟他自己沒有保持行車距離~以至於煞車不及~
然後撞上~甚至撞破你的輪胎!!這點你也可以告他蓄意毀損!!
再加上你剛才所講的威脅你!!你可以告他""恐嚇""!!!
總之一句呈如大家所講的~請他跟保險公司說了!後續一切請他跟保險公司
談!
告傷害~也要檢察官看有沒有起訴必要= ="
假設:打棒球不小心球棒飛出去K到你,球棒斷了,你腦袋也開花了,難道是怪你害球棒斷掉嗎???
刑事紀錄跟前科是兩回事...不用擔心!!!
交通法已有更改,只要你是前車他是後車~就是他的錯~你不要理他!請他有事去跟保險公司說!若是對方再打給你~你可以直接報警~告他騷擾~也可在電話內先警告他~再打給你妳就報警!
正常程序其實很簡單!保險公司會先賠你修車費,然後,保險公司再跟對方求償,打官司都是保險公司出面,你不用理他的。不然你保險費繳假的嗎?
之前交通法沒有改的時候,要看煞車痕,撞擊力,現場視線,天候等等...再判定前車錯還是後車錯...
但交通法規已改,只要後車撞前車,後車就是不對,要負全部的責任...為什麼呢?
原因就只有一個!!!就是沒有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我前兩天才被撞凹...所以我很有印象!
對方也是一天到晚打給我,說要跟我談,我請他跟保險公司連絡,我都無意見。
因為我車子已進場維修了!
修多少錢是保險公司賠!不是他賠我,所以我跟對方沒什麼好談!!!
至於保險公司跟你怎麼求償!那更是與我無關...
我又不是保險公司董事長,如能干涉???愛莫能助!!!
參考: SLK前兩天才被撞到屁股,修了20萬!!!
你的情況跟我之前很像~~我建議您請保險公司代為處理釐清責任如果真是對方錯你也不用太害怕
你越害怕對方就吃你死死的
台灣法律就是很奇怪只要騎車自己撞到而受傷
開車都要負點責任大
之前對方也是不跟我合解 我也是拖了半年才沒事
收錄日期: 2021-04-30 14:38: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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