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他的提款卡前幾天卡在商店的提款機裡,後來商店說幫他寄回原來他辦卡的地點(新竹) 但是他現在人都在台南念書, 後來他去辦了提款卡註銷 ...
因為他現在不方便回到新竹去拿 他想直接辦新的卡片
郵局說他必須拿提款簿上面所蓋的那顆印章 來才能申辦
可是他的那顆印章很早就不見了 他現在提款簿裡還有錢
沒有卡片不能領 用提款簿沒印章也不能領
這樣要怎麼辦呢? 如果他把這本存摺也註銷的話 裡面的錢還拿得出來嗎?
還是還有其他的辦法嗎?? 我是有想到說 如果把他的錢先轉到我的帳戶
我再提出來給他 然後他那本就可以註銷了 降子可以嗎? 轉的話需要印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