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約在今年七月份,可能會到大陸長庚醫院工作
不過我不是醫護人員啦
我是做餐飲的 但是到大陸工作 薪資待遇 福利 等等很多關於我個人權益的部份 我不是很清楚如何和老闆談 所以想請教 有相關經驗的人
我將我目前情況說明一下 有點長 希望大家能幫我解答
整件事是這樣的:
目前我人還在台灣食品公司上班 有中央廚房 和十多家直營店 而店都是在台北縣市的百貨公司的美食小吃街
我在公司已經做了二年了 原本進入公司是想學點餐飲製備的方法 好讓自己有個技術專長
公司也說我有心想學 也會教我 所以我就開始上班了
但是這二年來 剛開始還有教我一點 不過後來因為公司的司機 離職後
一直請不到人 就派我這個菜鳥去送貨 一送就是二年
二年以來我當然有向公司表明我當初應徵時 是想做廚房內場的餐飲製備
而不是單純的貨車司機 公司都以司機缺人 沒辦法 搪塞我
但是我眼睜睜看到有比我晚進公司的人 卻可以在公司學的比我多
令我對公司 心生不滿 失去信心 曾經向老闆提出辭呈 被老闆挽留
當時心裡也是想著說快農曆過年了 等過完年在考慮 所以就聽老闆的勸 又留下來
而我媽媽 上班的公司 和我現在的公司類似 同樣也是做餐飲 店也都開在百貨
公司的美食小吃街 (我媽媽在它們公司是管理所有店的經營 與市場開發)
這幾天我媽媽對我說 它們老闆有意思想到大陸廈門的長庚醫院開店
我媽媽的老闆 也主動對我媽提起 如果到大陸開店 我願不願意去大陸工作
如果我去大陸工作 那就是等於我要負責大陸那家店的大小事務 就像是一個
店長一樣
因為 我目前工作只是送貨 整個月都不休的話有三萬七
如果我真的到大陸工作 是整個月都沒法休 那樣我應該要求我的薪資
要多少才算合理
另外吃的 住的 上下班都不是問題 不過 返台休假 要多久休一次 一次要休幾
天才合理 來回機票錢又要如何算才合理
(註:雖然現在是貨車司機 但是我曾經做過連鎖超市賣場的店長 所以到大陸工作,老闆會將那家店全權交給我負責 我是可以勝任的 也因此我媽的老闆才會
想挖角我去大陸 幫它打前鋒)
最後我在將我的問題整理一下
1.我應該要求薪資多少才算合理?
2.返台休假多久休一次 ?一次又要休幾天才算合理?
3.返台休假的來回機票錢要如何談才算合理?
4.返台休假的這些天 是不計薪資或者薪資要照算 怎樣才算合理?
5.到大陸工作 我薪資同樣會是在台灣領 那台灣要報所得稅嗎 或者要在大陸報稅 ?
6.報稅部份 除了所得稅 是否還有其它稅要報 比如在大陸還有其它奇奇怪怪的
稅要報嗎 ? 有什麼方法可以二方都不用報的嗎 ?或者非要報我 寧願報比較對
自己有利的
7.像我這種情形應該也算是台商外派大陸工作.那在大陸那方面 我會不會有什麼 在台灣是不必要繳的 而到大陸卻得繳的錢
8.在大陸 我有沒有應該要注意的的事情 比如政府官方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