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我想問我合唔合資格拎綜援呢?
答:希望領取綜援需要符合申請的條件!如果按樓主提供的資料來分析,絕對不符合申請資格!
首先近萬元的月薪祇供母子二人生活,還未加上應得的贍養費(理論上確有此收入,而前夫短付是另一個問題),有人代為照顧小朋友(令雙親,雖然要付上費用,但表示你有工作的能力),月薪餘數夠你生活有餘(社署評核你的資格時不會考慮你欠債多少),故恐怕你難以輕易獲批綜援金!
2.如果遲職去拎綜授兼申請埋破產得唔得?
答:基本上失業是申請綜援的首要條件!不管你是自行離職還是被公司辭退,否則以樓主的收入實難以取得綜援!
你還要在無工作後全職照顧小朋友而勿假手於人,因而未能外出工作而提高獲批綜援的機會!
至於破產與否則視乎你債務的數目和承擔能力而定!如果債務問題超過能承擔的能力,破產當然是其中一個應付債務的選項!
祇是自行申請破產都要先付上一筆為數$9,695元的費用給破產管理署,才可成事!
3.我無公屋戶籍,依家申請緊公屋,要等幾耐架?
答:如果按正常的公屋輪候時間,現在開始申請到獲編配公屋,最少也需三年以上的時間!
但假如樓主確申請破產或領取綜援,可以要求社署轉介房署作出恩恤編配,以期提早獲得編配公屋單位!
但千萬別說可寄居父母家中而無居住的壓力!你可以申報暫居父母公屋家中,但因無戶籍和有相處壓力等藉口去要求房署協助!如果不介意更可以先入住房署的中轉屋再輪候上樓!
4.我都去左家事法庭追返d錢,7月5號上庭,法庭會點做?
答:請參考下列資料!
法庭會向欠款人發出拘禁傳票, 欠款人須出庭應訊,接受法庭就其經濟能力進行審查。如果法庭判定債務人是蓄意不遵從贍養令的規定,則可發出扣押令判定債務人入獄,或發出緩期執行的扣押令,命令判定債務人以每月分期付款的方式償還拖欠的贍養費。如果欠款人沒有出庭應訴,則法庭可發出出庭令,如判定債務人仍不出庭,則會發出拘捕令,令法庭執達吏拘捕判定欠債,將欠債人提堂。除拘禁傳票外,其他常用的執行贍養令的措施包括押記令( 以欠款一方名下的財產支付贍養費欠款)及禁制令( 禁止欠款一方離港, 以促使欠款人按判決令繳付款項) 。
http://www.898.com.hk/epgs_vw.php?epgID=924
上述資料中說明法庭會對欠付贍養費者採取的行動!但亦並不保證經過法律程序後必定可以順利取回欠款!
5.未到7月5號既這段時間我點呀?唔夠錢支出...
答: 未能追討贍養費者, 如果經濟出現困難, 可以向社署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即綜援)!
但當成功回討贍養費後,如果追得款項多於所得的綜援金額, 則該等綜援申領人便要悉數交還追收得到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