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追贍養費嗎?

2010-04-15 9:18 am

一個二字頭既年青人

我父母
在我小一(6,7歲)離婚

法官判左
我同我弟弟 2個人 跟我媽媽
並且,我生父要負責比贍養費

以我所知和之前睇過媽媽的存摺
我生父比過一兩次贍養費後,再冇比過。
當時,佢係公務員,所以佢應該有錢比,但係佢冇比。

我想問,我同我弟弟已經廿歲人仔,
可唔可以以我地的身份去追討?
定係,一定要我媽媽去追討呢?

唔該。

回答 (3)

2010-04-18 2:59 am
✔ 最佳答案
一定要媽媽去追討, 如果你父親係政府工就一定可以追到,因為官為指令係佢人工部份扣除,而且要支付十幾年來的贍養費+加利息。

2010-04-17 19:00:34 補充:
呢d 係呢媽媽應得權利,同你年齡無關,除非你媽媽再婚,否則就長有長拎。
2010-04-15 12:57 pm
你媽媽當初都沒追討了,還把你們拉拔到這麼大,真是辛苦她了
你都說你自己同弟弟已經廿歲人,還是努力賺錢報答她比較實在吧!
參考: 百善孝為先
2010-04-15 12:35 pm
一定要由你媽媽去追討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07: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15000051KK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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