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我在97年底勒戒出所..
98年1月那邊在男友住處被警方持搜索票..搜索屋內!並被帶回採尿作筆錄
這案子我被判了3個月..以易科罰金繳納完畢
在98年8月因我被列入毒品列管人口..到分局去採尿、呈現陽性反應 ,此案判刑4個月
一樣在98年9月份也回分局採尿、甲基安非他命超過標準值、安非他命在正常標準直內、但...依究被判刑6個月。
98年度的兩條案子我還在易科罰金..以繳10萬元 !尾數17萬。
因為執行股的書記官幫我合併起來 所以少了一個月、全額只要付27萬元即可。
重點來了:
再上星期五..被某某縣總局得特偵組持搜索票翻了整間房間、被搜出 磅秤1台、安非他命【2.8含帶重】以及使用過的夾鏈帶10只、與未使用的夾練帶N個、因為數量太多所以就只附記235個、以及吸食器、 <<<但是這都是我男友幫我擔下了。因為他沒前科...特偵的警方告知我難有該怎麼去扯開這些東西.. 不會害到自己也能確保我不會當場被收押。 送地檢後直接開特別偵查庭...開完以後就說我跟我男友都可以回去了。我不知道警方到底是以啥案件送的、只知道..我們一到地檢署就很火速的開庭、因為那個檢察官下班沒回去就是一直在等我們過去開庭..
我有問過抓我們的警員..他說我頂多是吸食二級毒品來判決而已、至於我男友是吸食與持有二級毒品、沒以販賣送辦。
我想知道的是..我勒戒一次、判刑3個月一次、4個月一次、6個月一次。
後來書記官有幫我併案起來把後面的4、6月的合在一起也因為這樣少了1個月、
但...到目前為止我依究還在分期付款噢。
那麼... 接下來這條會判多久呢?還能易科罰金嗎?或是緩刑勒?
我昨天有自己到醫院的戒毒門診看醫生... 把這不該有的習慣給戒除掉。
雖然是安非他命、根本不必看醫生..但是看完醫生後、覺得自己好輕鬆家人與男友也都很支持我, 與不過是..這對我在來要面對的法律刑責有幫助嗎?
畢竟我是被帶回警局後才到醫院去的... 但是我是真心要改掉、徹底改調的。
因為 ... 我不忍心在看父母為了我...流淚。有什麼更好的補救方法嗎..
能讓我不用進去服刑..
不管多艱困..我都得嘗試..
有人能教我嗎? 我想當回我父母心目中所盼望的那個正常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