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款投訴

2010-04-13 8:37 pm
本人駕電單車返工的,停泊在一條私家路,而私家路上沒有街名路牌,警察是否可以抄牌嗎?還有一抄便是兩張告票,一張違例泊車,另一張抄沒有展示有效車輛牌照,咁我的行車証己用車牌螺絲穿住,你D警察大哥轉張行車証出黎己經睇到la,咁都仲要抄多張,本人想投訴這兩張告票,有甚麼好意見,請各大大幫忙.THX

回答 (3)

2010-04-14 12:35 am
✔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C章:
任何人不得在任何道路上停泊車輛造成阻礙。(注意的是任何道路,是包括私家路)。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E章:
任何汽車不得在任何道路上出現或使用,除非該車輛的有效車輛牌照展示如下:
a) 如車輛設有固定擋風玻璃,以從該車輛前面能清楚看見的方式,展示在該車輛擋風玻璃的左手邊;
(b) 如車輛沒有固定擋風玻璃,以從該車輛前面能清楚看見的方式,展示在該車輛左手邊的顯眼處;
(c) 如屬電單車,以從該車左手邊能清楚見到的方式,展示在該車左手邊的顯眼處 (樓主竟然要勞煩呀 Sir要轉張行車証出黎才可以睇)。

所以這兩張告票罪有應得,抵抄!
2010-04-13 8:51 pm
投訴都要交左錢先,唔係會通緝你。
投訴途經你可以問問區議員,佢會指引你
2010-04-13 9:02 pm
你肯定果條係私家路, 因為如果係私家路的話, 警察係無權抄牌的, 因為不是公家地方.就算你亂泊車, 唔有買車牌, 行車証同保險 佢都無權抄你, 只有管理署先可以抄你牌.
不過無論如果你都要先付錢, 後抗議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41: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13000051KK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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