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收到破署寄來的信件

2010-04-13 5:37 am
本人正式破產已經+個月,但最近收到破署寄來的信件,要交代番破產前的銀行之前的存款由來及用途及提交相關證明(因本人當時係信用卡提款後存入銀行,再存入馬會戶口,最後當然輸哂)我如照答破署會否告我,我依家好驚唔知點算好,希望有心人可以幫我點樣解決.

回答 (2)

2010-04-14 6:52 am
✔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對於樓主遇到的問題,我的看法不如樓上網友般樂觀!

因為在明知債台高築無力還款的情況下,而仍然以借貸的形式(在信用卡戶口透支而無還款)去取得金錢,最終這些錢卻並非用於應付債務,反為用於賭博或投機活動招致損失!導致加劇了債務惡化並致要破產者,則有機會觸犯破產法例!

如調查屬實有機會被拒絕破產的呈請外,更會被送上法庭檢控,罪成或會判以監禁!

你如今在破產令頒布後十個月才被署方追加資料,看來是署方收到銀行投訴!
我估計是銀行在重整你的賬戶和信用卡資料時發覺有問題,如信用卡透支的數目和日期,跟你存入銀行再轉予馬會戶口的金額和時間雷同等!
如屬實則樓主或有麻煩了!因這涉及欺詐,銀行會控告你在明知無還款能力下依然借貸,並不負責任地將該等款項於賭博中輸光!最終選擇破產以逃避償債的責任!

不過事而至此,與其期望用另一謊言去掩飾這事,恐怕更為困難!因實難以提供完美的假證據!到時被署方質疑時或更為不利!
故建議樓主還是如實向署方作出交代,要知署方既能作出補交資料的要求,其實已經有一定的證據和資料在手,想瞞過恐怕非常困難!
祇是樓主要強調不清楚法例,祇是無心之失而非故意,希望得到署方從輕發落吧!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0-04-14 1:23 am
你都攪到破產囉,仲有乜好驚呀?破產已經係事實,証明你無力償還債項,咁你之前借信用卡嘅錢去賭,唔通人哋會告你咩,你如實講就得架啦,大把人借錢賭架啦.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5: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12000051KK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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