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緣我今日行銅鑼灣, 過 SOGO 出面條大馬路, 當時我約左人, 遲到, 好心急行, 行到好貼一個女仔後面. 不小心的情況下, 她行路時的手 'fing' 到我下體, 之後佢望住我, 話 "癡線". 我好驚, 立即行開.
1. 在這個不小心的情況下, 她可不可以告我非禮她?
2. 如果我告她非禮我, 法律上成不成立?
3. 香港的法律上是否只有男非禮女? 男性如何防止這些意外中被 "屈" 非禮?
4. 如果一個男人"故意"被女性 'fing' 到, 又會否成為非禮? 怎樣才算"故意"? 是否 'fing' 到下體就有罪, 其他部位就沒有罪?
望專業人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