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亂過馬路

2010-04-10 11:39 pm
我工人亂過馬路,比警察抄底身份証,問佢地址佢唔識中文比唔到,咁會罰幾錢?請問有無人知?
更新1:

因是印尼人,才未能提供地址!

回答 (3)

2010-04-11 1:22 am
✔ 最佳答案
 任何國家的公民都應該遵守本港的交通規劃,外籍家庭傭工沒有得例外。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不依照正確方式橫過馬路,而被執法人員發現,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二千元。
 倘若你的外傭不懂中文,警方一按身份證都會知道她住在哪裡。屆時仍會出英文版的傳票找她;你的外傭可以以不諳香港道路為求情理由,要求法官從輕發落。
 上述違規事項,以香港本地居民為例,大概會是罰款二百至五百元。

2010-04-11 14:10:12 補充:
 如果無傳票就好;若有傳票應該是警方尋找你的外傭身份證上的資料,或找印尼領事館聯絡到你的外傭。
 即使上到庭也不用驚,因法庭有翻譯替她傳譯。
參考: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
2010-04-12 7:46 am
......麻煩野通常都唔去片. 應該當口頭警告就算.
2010-04-11 3:19 am
如果只是抄底身分證,而沒有說是檢控她,這可能只是口頭警告,如果只是口頭警告是不須罰款的。
但如果是檢控她的話,最好是老實向法官求情例如是薪金微薄,千萬不可以以不熟悉香港法例,因為紅公仔不可過馬路為求情理由,因為這是普通常識,同時香港是沒有不知者不罪這回事。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54: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10000051KK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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