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翁規則 (20點)

2010-04-10 2:09 am
想問大富翁的規則 最好中英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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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節錄:

規則
以下貨幣的單位以標準版為準
[編輯] 遊戲開始

每位玩家有1500元作為資產,包括:

1元紙幣5張5元、20元、50元紙幣各1張10元、500元紙幣各2張100元紙幣4張或

每位玩家有15000元作為資產,包括:

10元、50元、100元紙幣各5張200元紙幣6張500元、1000元、5000元紙幣各2張新世代電子版以15M(15,000,000)作為資產
[編輯] 擲骰

每次同時擲出兩顆骰子,兩顆骰子的點數相同的話可以多一個回合,若在此回合入獄,則多出來的回合取消。連續三次點數相同直接入獄。每次到達或經過Go可以取200'元(以標準版本為準)。到達無人擁有的地皮,玩家可選擇要不要購買。如不買則銀行拍賣之,不限底價,到達的玩家也可參與拍賣。到達有人擁有的地皮,地主可依規定收租。[編輯] 物業

玩家到達無人擁有的地皮,玩家可選擇要不要購買。如不買則銀行立刻拍賣之。銀行的錢是無限,但建築物有限(32間房子及12間旅館)。玩家之間可以進行金錢、物業和保釋卡之間的交易。參見交易條目。[編輯] 房子與旅館

如擁有全部同色未抵押地皮,則可以在任何玩家擲骰前選擇蓋房子,因擲出相同點數而得額外的回合除外。房子必須蓋在同組中目前房子最少的地上,也就是說房子得平均地蓋。不可以蓋在已抵押的地皮上。當全部的地都蓋滿了4間房子,玩家可以選擇蓋旅館。旅館建成後4間房子要繳回銀行。一塊地最多只能蓋一幢旅館。可一次蓋多間房子,甚至直升旅館,但仍滿足平均原則(旅館視做5間房子)。當有多位玩家同時想蓋房子,銀行卻沒有足夠的房子時,銀行需逐一拍賣房子,價高者得。[編輯] 套取現金

玩家可以半價把房子賣給銀行,賣的時候依然得保持同色地房子數量的平均,也就是說得賣房子最多的地。一幢旅館的價值等同5間房子,並可分開來賣,前提是銀行可以找零提供剩下的房子。此時依然得保持平均原則,也就是說若銀行沒有任何房子,玩家只能選擇把同色地的旅館全部賣掉。玩家可抵押地皮給銀行以換取半價現金,用來抵押的地皮上不能有建築物。抵押後的地皮不能收租,但玩家仍擁有地契。玩家可在任何玩家擲骰前贖回地皮,因擲出相同點數而得額外的回合除外。贖地時要加付抵押值10%的利息,遇小數無條件進入。[編輯] 交易

在任何時間,玩家可與對手交易沒有建築物的地皮,先商談的交易先處理。玩家間不得借貸。在交易已抵押地皮後,新擁有者可選擇馬上贖回地皮,或不馬上贖回只付抵押價10%的交易稅給銀行。如不馬上贖回,日後贖回時還是要加付抵押值10%的利息。保釋卡可作交易。[編輯] 入獄

入獄時仍可以收租、蓋房子或是交易,只是不能移動。入獄時,玩家可在擲骰前選擇用監獄通行証或是付50元罰金以馬上出獄。在入獄時,唯有擲出相同的點數才能移動(出獄),此時並不會有額外的回合。在牢中的待到第三回合仍未擲出相同點數時,玩家則需付50元罰金即時出獄,並照剛擲出的點數移動。[編輯] 破產

如在賣出或抵押所有資產後仍無足夠的現金以支付債務,則玩家宣告破產。所有資產直接轉讓給債主,其已抵押地皮轉讓給債主時,債主要馬上付抵押值10%的交易稅。(參見交易條目)若債主是銀行,銀行馬上無底價拍賣所有地皮。若債主是多位玩家(如得一次付50元給其他玩家),由銀行償還債務並馬上無底價拍賣所有地皮。[編輯] 勝利條件

最後一位沒有破產的玩家得勝。限時結束時,總資產最高者得勝。[編輯] 遊戲策略
最後擲骰子的玩家往往比其他人不利,因為前面物業可能已被較早擲骰子的玩家購買。雖然如此,遊戲策略能大大提高勝出的機會。六人作賽時,很大機會沒有人能靠運氣買下同色的地。如果不交易換地,遊戲將沒完沒了進行下去。
以下要注意的地方:

遊戲初段入獄應儘早繳交罰款出獄,爭取機會購買土地。到了遊戲末段,當大部分玩家都已發展其勢力範圍時,入獄可使自己免墮入他人之物業,此時則應運用三次擲骰子機會,延緩出獄時機,增加他人踏中自己土地之機會。交「入息稅」時,遊戲者要立即決定付200元(以標準版作準)或交總資產的10%。在自己每一個物業只建1至2幢房子不是成功的投資,3幢房子的租金比一、兩幢房子的租金高出兩倍以上。
英文版見: http://en.wikipedia.org/wiki/Monopoly_(game)



2010-04-10 2:27 am
擲兩顆骰子,相同的話可以再擲,連續相同三次則要入獄。
每次到達Go可以取2000元。
擲骰走到地皮上就能購買物業,若不購買銀行會將之公開拍賣。
銀行的錢是無限,但建築物有限。
必須買上所有同色的地皮才能興建建築物。
玩家之間是可以進行交易,交換金錢、物業和保釋卡。
勝利條件 可以根據遊戲的預算時間進行調整。(比賽/友賽規則各有不同, 沒有一定限定, 一般是90分鐘)
1, 第一個圈可以即買地, 唔洗特登行一個round先.
2, 擁有同一色系先可買屋.
3, 行過空地但唔買既話, 其他人可以立刻競投瓜分.
4, 起屋要平均起, 唔可以起哂色系其中一格.
5, 當我撙左骰, 上兩手人唔記得罰人錢既話, 就無得追.
6, 坐緊監係可以收租既
7, 可以和別人私下交易, 只要雙方同意的話.
1. 參賽者可以用手緊握現金以隱藏其現金狀況,但決不可把現金放在桌下、衣服口袋等。
2. 地契、出獄証則需平放於面前,讓銀行家及其他玩家可以清楚看到地契、出獄証內容;銀行家及其他玩家亦有權隨時查看地契、出獄証內容。
3. 兩粒骰子需同時放出
4.當骰子不能清楚指示點數,或被擲出遊戲板外,或被擲上其他物品如機會卡,均需重擲。
5. 當玩家經過起點 “GO” 時,銀行家必須支付玩家 $2,000薪金。
6. 當玩家到達 “薪俸稅” 時,必須立即決定支付資產的10% 或 $2,000,玩家不可計算後才決定。
7. 玩家抽取機會卡或公益福利卡後,必須讓銀行家清楚知道該上的內容和指令,以及執行,才可繼續比賽。
8. 為保持比賽流暢,參賽者不可持骰子拖延時間。
9. 在任何時間內,包括其他玩家擲骰子,任何玩家均可進行交易談判,但任何資產轉讓或交易,只可在任何一位玩家擲骰子前進行。
10.出獄與否,及如何出獄,玩家都需要在擲骰子前決定。
11.如玩家第三次仍未能擲出 “雙骰” 出獄的話,該玩家必須支付出獄費 $500,並按照第三次擲骰的點數前進。
12.任何拍賣底價為 $0,每次叫價為五十元的倍數。
13.當綠色小屋供不應求時,銀行家會將餘下小屋拍賣,底價為 $500,每次叫價為五十元的倍數,價高者得;但若最後叫價低於原價,則以原價為成交價。
14. 例:甲需要競投一間綠色小屋於太平山,原價為 $2,000;若甲的最後叫價為 $1,950而投得,甲仍需支付 $2,000;若甲的最後叫價為 $2,050,甲則需支付 $2,050
15. 只要有足夠的財力,玩家都可隨時興建酒店,即使綠色小屋正在短缺中。
16. 當房屋短缺,不足提供因拆酒店而需要的綠色小屋時,該酒店只能拆 (降級) 至綠色小屋足夠供應的級數。
17. 起屋比拆酒店有優先權 (因為拆酒店需要綠色小屋)
18. 當參賽者互相交易時,不能純粹使用金錢把一塊土地以低於其原價 (圖板上的價錢) 易手。
19. 若交易涉及雙方的土地,則無此限制。
20. 已抵押的土地最少以抵押價出售。
21. 如果業主不能於欠債人之後的第二位玩家擲骰子前收取租金,則會失去收取租金的權利。
22. 例:擲骰子次序為甲、乙、丙和丁;甲踏進丁的物業,之後輪到乙走子,丁必須在丙擲骰子前收取租金。
23. 當業主知道需要收取租金時,不可不收取其金額。
24. 若銀行家發現比賽中有不公平情況出現,銀行家有權提醒參賽者收取租金。
25. 若然負債人未能即時還債,銀行家有權暫停比賽,直至一切手續完成為止。
26. 若然比賽過程混亂,銀行家有權暫停比賽,直至一切手續完成為止。
27. 當玩家破產,除非能變賣套現支付欠款,否則其名下土地均需抵押,及交給債主;債主亦必須接受,以及要處理完成一切交接後的手續 (如繳交轉讓抵押地10%利息的手續)。
28. 若銀行家發現參賽者作出任何不君子的行為 (如partnership) 或任何不尊重比賽的行為,銀行家有權對該參賽者發出警告。若參賽者在同一局比賽中累積兩個警告,將會被除消參賽資格,其財產亦會全數被沒收,該被除消參賽資格者於該局的資產及得分均為零。
29. 大會未有正式宣佈,參賽者不能離開座位,即使參賽者早已破產出局。
30. 比賽時間為90,在限時內如只剩下一個玩家並未破產,該玩家便是優勝者。在限時之內如沒有上述的優勝者,任何擁有最多資產值的玩家將被視作優勝者。
31. 銀行家擁有一切裁決權。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5 21:59: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09000051KK0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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