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請教東南西北,關於判傷準則,因應急雖知額度2,煩請再答

2010-04-09 4:28 am
真多謝東南西北兄的解答!!
我想再問,不好意思!!

1) 我今天已收到妳說的表格5內容數字跟妳說的數字差不多
,那是否我不用交這份表格5給我老板的?公司都會收到一份跟我一樣的表格5嗎?
2) 但亦如兄台所說公司理論上亦應會根據內容如數附款給我,但我相信不是免債條款都好,但它應會是出票給我,我可簽寫收據嗎?是不是最好就是收據簽了給它時自已複印一份留自已免它會加上內容呢??
3) 亦如兄東南兄所說,我是可追究公司疏忽責任的損害賠償嗎?我雖於甚麼時候開始去求助或進行呢?應該的程序是怎樣呢?我可不可等公司出完那個按表板5的賠償後才進行這個疏忽追討呢?

而我亦再簡短說說我如何弄傷,當時我是跟其他三個同事連同我共四人去移動一件大慨四尺乘十五,六尺五分厚度的商場間隔的強化玻璃(商場的間隔),而我就是站在玻璃及圍街木板中間用手定著玻璃,但當其他同事用抽手一發動力度去移動時玻璃就即時破裂,而因本人是在不能退後的環境下打個正著,我就是正想問我在這個根本不太適合之下的環境下去作業我是應可進行追討吧?

4) 追討不成應不會影響我原先的表格5賠償內容數額嗎?

不好意思,問題內容真的像有點詳及多點,煩請見諒...
但因不是想貪心,但這慨然是我們工人的權益,而且這進行時它們真的像不顧一切只叫說做,心裡有點氣,而且我現在的手還經常麻痛,發力時都難定著物件難以進行按裝的工作及可曲的角度小了

希望東南兄再不厭其煩解答下,萬分感謝

回答 (1)

2010-04-10 7:07 pm
✔ 最佳答案
1) 勞工處會同時向僱主和僱員發出表格5~補償評估證明書,你收到時即代表僱主亦會同時收到,你無需將副本再交給公司。
2) 如果是一般性的收據,你在收取補償時簽署是沒有問題的,重要是留意當中有沒有一些特別或者陌生的條款,當然在你簽署任何文件亦必須要求對方給予副本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3) 追討損害賠償必須在意外發生後36個月內,不過因為損害賠償當中亦包含了工傷補償,所以會在工傷補償完結後才開展所需的法律程序,但委聘律師去處理準備工作則隨時都可以。
而在你所描述的意外過程,若然涉及不當的工作程序,這可以作為疏忽的主要理據,但是否存在爭議點而需法律援助的支援,則需要取得專業法律意見才能下決定,如果有需要或可以代為查詢了解。
4) 追討損害賠償,是絕對不會影響表格5所列之工傷補償的。
其實你的思維是絕對正確,既然法例上已經提供了應有而合理的保障,就應該為自已的權益堅持而不輕言放棄;如在過程中需要協助可以繼續保持聯絡。最後,因為我並不是慣常地上網進入知識+,若然錯過了解答你的問題,請直接電郵來信,定必盡力提供協助。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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