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辭後能否要求再復原位

2010-04-08 5:56 pm
就五區總辭又再參選有如下問題,敬希各界賢能指點迷津!

1 ) 自動辭職,給予的感覺是不滿或另有高就,再投原職,是否自貶?

2 ) 所有議員的職責,請問諸位有否清楚明白?

3 ) 自由和 民主是同一,或是各異?

4 ) 百姓 - 政府, 中間個一劃是否議員佔有一定比重?

5 ) 接上題,如有關鍵性,此乃服務性行業,應全力替百姓和政府解決問題.可否當為自
己的遊樂場,率性而為?

我想這些問題對今次之無奈和無謂的補選,應有些微的迴響.
請各人將它頂上去.

回答 (1)

2010-04-09 1:14 am
✔ 最佳答案
1 ) 是否自貶?
---不是,只是無聊---
2 ) 議員的職責?
---http://www.legco.gov.hk/chinese/index.htm---(this web 便ok)
3 ) 不同>>>
因為:
自由是:
1.任性意義的自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放任。
2.按規律辦事意義下的自由,所謂對必然的認識和改造。
3.自律意義下的自由。康德在此意義上使用自由一詞。
4.是人在自己所擁有的領域自主追求自己設定目標的權利。
民主是:
民主從其字面上來看,代表著由人民統治。至於民主的統治方法、以及其人民的構成範圍則有許多不同的定義,但一般的原則是由多數進行統治。
因此:自由/民主是不同.
4 ) 是
5 ) 一定不可, 不可把人民的投訴較飛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1: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08000051KK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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