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後報案路口卻沒監視器該怎麼辦!!

2010-04-06 3:08 am
請問一下行駛機車時~發現有台車在停車格轉出車頭來要迴轉而且還是雙黃線~車速減緩時~對方也有停頓~那當然認為對方看到了騎士~騎士認為汽車會禮讓~騎士就要加速通過~可是汽駕者卻又開出來~於是騎士緊急煞車~因為剛下過雨路面濕滑就自己滑倒了~可是機車卻沒跟汽車發生任何擦撞~汽駕者連下車都沒有~好像事無關已~只停在路邊看了一下~後來騎士還起的來便前往上班~下班後騎士去報案~可是那個路口卻沒有監視器!只有上一個跟下一個大馬路有~但是騎士覺得警察應該也有辦法調出上下一個路口的監視器~來讓騎士認那台車才對!可是員警給騎士的感覺意思說騎士沒現場報案也沒有監視器或證據之類的~還說一般路上慢車道限速都幾乎是40~騎士那時的時速5.60也過快自己也有肇事責任~可是那個大馬路路口近來根本沒有限速標誌阿~沒有監視器是騎士的問題嗎?那如果有人在那裡被撞死~肇事者卻逃逸~那這樣那個被撞的是活該?該死?沒有線速標誌,騎士才騎5.60也不快吧~第一騎士覺得錯又不在己.~當時騎士在雙黃線迴轉~又沒讓直行車先通過~第二沒有監視器限速標誌這都不是騎士滑倒該承受的責任嗎?

回答 (1)

2010-04-06 6:09 am
✔ 最佳答案
■事件情境:行經無號誌管制路口

甲、設有「停」、「讓」標誌或標線者為支道,應讓幹道車先行。

無論幹道車轉彎或直行,支道車均應禮讓,換句話說,要有上述標誌或標線,可明確分辨幹支道者,勝負態勢已非常明顯。
「停」標誌,為八角形紅色標誌,主要設置於視距不足的交岔道路次要道路口。

「讓」標誌,倒三角形紅色,設於次要道路上,即支道上。

「停」標字,功能同上,主要用於道路寬度不足,難以豎立標誌者。

「讓」路線,以三角形白色標線,主要用於道路寬度不足,難以豎立標誌者。

丙、無標誌、標線或閃光號誌劃分幹、支道且車道數相同者。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同為直行者,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進入二以上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倘在該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要拚輸贏的秘訣精髓為『先看號誌管制路口,無號誌管制路口則看幹支道,無幹支道則看車道數,都一樣,則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至於賠率與上一篇part1同,為了充篇幅則再敘述一次,在幹道上有優先權的,當然贏面就大,賠率是多少呢?還是要看兩造車輛毀損的位置,如車體前、中、後等。例如在幹道上的車毀損在車體後方(車尾至後輪位置),則幹道上的車肇責20%,支道車80%;幹道車毀損在車體中間(前後門附近)則肇責30%,支道車70%;幹道車毀損在車體前方(擋風玻璃前方)則肇責40%,支道車60%。路口肇事有了葵花寶典的秘笈已能釐清90%以上的肇事責任,所以上次媒體報導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一件肇事案件平均僅花三分鐘,其實鑑定法則有一定規則遵循。當然只要你能掌握上述技巧,你也可以輕輕鬆鬆當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實習委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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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6 20: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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