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不報 ~

2010-04-04 1:41 am
有一日我係街汁左陪電話 ~ 比差老周到~ 話陪電話汁既~ 佢口供話價值 600 蚊 ~

大唔大機會罸$ 了事 ~
更新1:

同埋我味 18 大唔大機會 入去~

更新2:

我念住認~

回答 (3)

2010-04-04 6:16 pm
✔ 最佳答案
價值 600 蚊,數目算少,加上係拾遺不報唔係主動去偷,好大機會罰錢

但拾遺不報係盜竊既一種,入罪一定有案底
2010-04-07 3:50 am
你執到部電話又點
你比差佬周到又點
部電話價值600咁又點????

呢d都唔係問題
問題係你點落口供 同埋點同法官講者

執到部電話法律講明係有意識去佔有先係犯法
唔代表執到部電話要立即去差館喎
可以同法官講 我有事做 做埋自己野先去都唔得???
再者 部電話你有冇插左自己張卡入去先 冇既即係冇佔用啦
有冇人打電話來講部電話係佢先???

呢d都係法律觀點 問題係睇你點回答
如果唔係 係街執紙皮阿叔阿審 全部都要罰錢啦
2010-04-06 7:12 pm
路上拾遺, 為盜竊罪一種. 判刑可能睇感化報告, 要拋; 亦要做義工.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53: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03000051KK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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