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份誇張的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嗎?

2010-04-01 10:07 pm
過年前我發生車禍
對方右轉未打方向燈
我是直行車,見狀剎車倒地,摔得很嚴重
導致我現在久站左下半身會痛得受不了



當初有請警方來處理
對方願意賠償我,事後卻反悔
只好到警局再做筆錄送初步研判
今天我申請了交通事故研判表
看到對方居然完全沒肇事原因
我卻是『涉嫌駕駛失控』




這樣的結果叫我怎能接受
難道對方開車未打燈就右轉
造成後方機車摔成這樣都沒責任?
我也有提供影片證明車主未打方向燈
但結果出來都沒有提到他的疏失...





我很難過
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是位護士
護士一天要站著工作至少八小時
現在去醫院都死命再撐
腳多痛都不敢喊出來
我在想以後我可能不能在當護士了
因為我不能久站
現在念碩士班為的又是什麼?
是不是乾脆休學好了





但是我覺得好冤枉
我又不是沒遵守交通規則
因為車主沒打燈害我摔倒
導致我損失未來的工作

誰可以幫幫我?
我真的不知道我下一步要怎麼做
更新1:

下午我哭了很久 在沒有辦法之下打電話去問當初承辦員警 而員警說他後來做筆錄沒承認未打方向燈 我想這可能是影響初步研判表的原因吧 看到大家的回答後我覺得心情比較平復了 我其實也不想對方多陪我什麼 要求的只有後續醫療而已 真的很感謝大家肯為我解答

更新2:

很感謝林老師給的建議 現在我比較有方向要如何做了 如果有問題的話我可以寫信請教您嗎?謝謝 再次感謝大家的解答

回答 (4)

2010-04-02 12:20 am
✔ 最佳答案
對方右轉未打方向燈
我是直行車,見狀剎車倒地,摔得很嚴重
依你所述,對方應為肇事主因才對,而研判結果明顯與事實不符,沒關係,因研判表本來就僅供參考用而已,並非正式文件,而現階段也沒有書面資料來佐證對方為肇事主因,故我建議你馬上去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來還原事故的真相。
在出席委員會時,會有一張ppt現場圖讓你好好敘述你的論點,誠實的說就好,讓委員來分析此事故之主次因,當下若有疑惑,一定要提出,以確保自身權益。
導致我現在久站左下半身會痛得受不了
只要對方的責任確定,就必須承擔你因此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屆時你要好好的準備相關就醫紀錄,以利佐證求償較高額的補償金額。
我也有提供影片證明車主未打方向燈
在出席委員會時,也可以提供該影片。
腳多痛都不敢喊出來
唉~既然是醫護人員,那就更應該知道受了傷,就是要好好的休養,避免惡化。
休養期間,依勞資法規仍可得到相關補償。(勞保以及雇主責任)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就屬職業災害。
因字述限制,先提供你如何處理車禍的方向,往後再教你如何申請勞保以及相關保險的理賠。
我在想以後我可能不能在當護士了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定期間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上述狀態經醫師佐證後,就可以依此來向對方求償[終身無法從事(or輕便)工作]。
因為我不能久站
這部份無法久站或久坐的影響程度,是否有寫在診斷書上呢,以利求償。
現在念碩士班為的又是什麼?
觀念轉個彎,生命無限寬。
請不要悲觀,換個角度思考,這段修養時間,你反而可以好好的念書,找尋其他志向。
碩士班是很多人無法達到的境界,就更應該珍惜,讓你的志向不留白,要加油唷!
各何況你還年輕,復原的狀況應該會比較樂觀才是。
誰可以幫幫我?
提供下述步驟,讓你參考:
第一 先去釐清責任,以還原真相。
(若鑑定結果仍未呈現原貌,於覆議的時效內要記得提醒我,一同找尋解決之道)
第二 好好療傷,務必聽取醫師建議持續就診,[健保]中西醫都去看診:
一來聽取醫師建議務必把傷勢療養好,把傷勢狀況明確的寫出來,避免惡化以及後遺症。
二來這方面的[健保費用]以及[交通費]都有[強制險]的理賠,不用擔心。
三來持續的就醫方能證明傷者傷勢的嚴重性,求償金額才有機會拉高,以減輕醫療負擔。
四待傷勢穩定一點後,才能明確的知道後續該如何療養,以及傷患這邊的訴求是什麼,而不是憑空喊價。
休養期間,可申請相關保險理賠,如:勞保、強制險、意外醫療險、公司團險等。
第三 待傷勢穩定以及責任釐清後,安排調解。
可致電給當初承辦員警轉介調解或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安排調解。
第四 在調解之前,列舉求償明細,以利協調的過程中找尋和解契機。
至於求償明細如何列,因字數限制,可等你診斷書開立出來後在教你書寫。
如果雙方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證明]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時效)
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會有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
祝你後續能夠順利,遇到問題時,再來研討如何解決,千萬別氣餒唷,加油~


2010-04-02 09:06:16 補充:
而員警說他後來做筆錄沒承認未打方向燈

每個當事人皆有自述的權利,不是說自己沒打方向燈就沒事,而是此事故的研判有明顯的錯誤,變成我方[ 涉嫌 ]之過失, 倘若此案經過鑑定後 ,[ 涉嫌 ]兩個字會拿掉 ,更明確的還原 事故的真相 , 要研判我方為[ 駕駛失控 ] ,需要有相當的證據才行,否則對方一定為肇事主因, 務必去爭取唷!!
參考: 林啟德車禍理賠資訊網
2015-07-04 1:27 p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j
2010-04-02 2:47 am
請再去申請鑑定
如果鑑定還是這樣
你求償也沒門阿
2010-04-01 10:46 pm
你好 我本身是在律師事務所上班

我們公司有免費的諮詢

你可以把車禍事故分析表、事故圖傳真或e-mail給我

並留下你的聯絡方式

我們會先幫你分析 再建議你要怎麼做


e-mail:[email protected]

傳真號碼:(02)2778-1090

電話:0980852542
參考: 職業


收錄日期: 2021-05-02 12:07: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01000010KK0341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