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離婚法律問題((20分))請幫忙

2010-03-31 10:11 pm
背景: -女方住夠7年拎左身份証
-現有工作7000-10000大約

-男方沒有工作能力(福利金過活)
-養緊自己牙媽 , 有2個女其中一個為以上女子所生

-有一層居屋,係同以上女子結婚前買入~(其中一半係男方牙媽持有)
但間屋佢係度果時仲供緊~~~

-其共同所生小孩今年6YEARS O

-女方因為暴力問題多次傷人,但沒有傷害過自己生的女
(報警當家庭問題了事)(其中一次有入院)
-做左好多無理要求,動作~如掉人地既野~唔比男方比$牙媽等

-最近因為想逼走男方媽媽同其女走(即不是佢生果位)發生多次衝突
所以決定離婚~

問題:
- 其共同女兒有權揀跟邊個生活MA??
-判比邊個機會大D??


-另外間屋係結婚前買入,甘要唔要分比佢??


-雖要比贍養費佢MA??

-一般離婚到手續完成要幾耐???

-離婚果時個官會唔會叫其他家庭成員去問話?

-因為佢有暴力問題,如果搞緊離婚我有權叫佢搬出MA?

回答 (5)

2010-03-31 10:37 pm
✔ 最佳答案
因為女方有暴力及精神困擾你,我建議你先揾政府醫生幫手,証明佢有病先,家庭事件再發生,唔可以當冇事啦,你最好就係報警,然後話佢失控,用暴力對付自己個女,想送院檢查,咁或者轉介佢入精神科,然後先申請離婚,咁你有醫生証明佢冇能力養自己個女,咁撫養權好大機會比你,因為離婚裏面好多時撫養權都係給女方的.
你想佢搬走,當然可以啦,但係你個女又跟邊個呢?而且你現在無業,個官好難判比你架.
離婚一般如果雙方協議,就可上網家事法庭倆人簽名同意已分居兩年就可用信件辦理離婚,但是你們若涉及撫養權及贍養費,咁你就最好請個律師幫你手,打官司之前要証實佢冇能力照顧個女,誠如我上述要捉佢去醫院請醫生醫佢,咁你勝算大好多,至於贍養費,因為你無業,因此剩係居屋可分,但係有一半係你亞媽嘅,咁即是仲有一半係你嘅,果一半就係佢可以向官申請向你追討贍養費,但係你只要証實佢有工作能力,而你要養二個女及一個亞媽,自己靠福利金過活,咁個官唔會亂判嘅,可能只係象徵式要你付一元贍養費比佢,咁你可以同你個律師講清楚冇能力比贍養費佢,層樓要嚟比你同二個女及亞媽同住,唔可以賣嘅,而且你亦冇能力補地價賣咗層樓.
至於上庭,你最好同個律師傾可唔可以比你個女上庭講要跟邊個,理由係乜,因為暴力及精神失控嘛,咁好大可能判比你.
參考: 自己
2010-04-03 11:55 pm
你不用煩?分手是平常事?短痛好過長痛?無晒利益,好過長期痛楚!= <有公援幫幫忙>
你將問題重點簡化?寫好它,先去自己區找區議員!坦然對他說?他會為你預約律師同你解釋清清楚楚的?<是免費保密的>
民主黨和民建聯。均有免費律師?幫你忙的?
你一定不好怕瘀?為家庭父母親孩子?你一定企出來坦白勇敢?
2010-04-01 5:39 am
我剛去個離婚講座,律師話8歲以上有選擇權,但有刑事與精神暴力傾向的一方會喪失撫養權,屋既問道就冇講到,你都冇野做就象徵式比1元,如冇反對半年,有爭拗就1年以上或更長,無論膽養費或撫養權或間屋都可拖好耐.個官覺有問道,會交由社工跟進,成員無須上庭,大致糸咁.你想佢走你試下請教社工啦!
2010-03-31 10:46 pm
女兒有權揀跟邊個生活
男方

要比贍養費佢
正常約1個月,不正常可超過五個月
通常會
向法官發表佢有暴力應該有權

**老師去過聽審,話咗我們聽**
參考: 我 AND TEACHER
2010-03-31 10:18 pm
-女方因為暴力問題多次傷人,有暴力的傾向=將來有可能會傷害自己生的女...
(報警當家庭問題了事=有證據證明她有暴力的傾向)(其中一次有入院=有證據證明她有暴力的傾向)
-做左好多無理要求,動作~如掉人地既野~唔比男方比$牙媽等=心智人品性格有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0: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31000051KK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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