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戶籍內有:
我~
我老公~
我老公的姐姐~(有身心障礙手冊)先前已幫他辦低收入戶已通過,所以她已是低收入戶~
大兒子10歲~
二兒子4歲~
小女兒~1歲~
低收入戶資格是計算全戶~6人加我公公(70歲以上,他也已是低收入戶)無任何財產
我跟我老公是做網路拍賣,投保於公會,最低薪資19200,
名下無房子,有一台汽車,一台小貨車,都已4年以上的車~還有摩托車
存款(因做拍賣的,一年內的網來明細非常多,但是結餘低於社會局的標準7萬5)是看結餘嗎?還是只要有入帳都算~
計算薪資方式是19200*2/7 這樣對嗎 ?
還有一件事我很困擾,我妹妹97年所得稅報扶養我2個孩子,
這樣是否要把他的所得及財產計算進去!
若要把她的計算進去,因她有房子那項就不會通過了~該怎麼辦?
今年5月要開始報98年的所得稅了~還是今年不讓她報再去申請?
現在申請看的是97年的資料,何時去申請才開始看98年的資料呢?
經濟真的非常差,負債累累,真的非常需要申請低收補助!
請各位幫我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