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簽的分居紙是否在二年後不離婚便沒有法律效力

2010-03-30 4:08 am
友人與妻子相方同意並已簽分居紙, 若二年後他們仍不想立刻離婚, 那分居的日期是否要從頭再計過, 抑或可延至決定離婚時都有法律效力. 請幫助回答. 謝謝各位!

回答 (1)

2010-03-30 4:45 am
✔ 最佳答案


不用從頭再計過.
佢哋協議分居日期並已簽分居紙, 只要日後雙方日係同意承認該日期, 而並沒有取消該分居紙, 就仍可以照該分居日期提出離婚.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57: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29000051KK0130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