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個人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正在向破案處申請開設戶口,那間較為好些?
答:基本上你自己屬意那間都可以,祇要方便你自己使用便可,如發薪所用!
我自己當年選的是中銀,但如果想使用匯豐的服務或許銀行會比較嚴格 !
可否要求用提款卡,如果祗得紅溥仔,銀行會收費嗎?
答:可以使用提款卡,而且某些戶口更規定必需使用提款卡!會否收費則要視乎不同的銀行和戶口種類,難以一概而論!
開了戶口後,提款時應一次過提取還是分幾次提取,破產處會管制嗎?
答:這問題要視乎你開這戶口的目的!
假設這戶口是供你發薪用的,那要衡量你的收入如何,數目可有超過生活費的上限!
如果你的收入不超過生活費上限,那即是你無需上繳償債!那戶口中的款項你可以全權處置!
但如果數目超出上限,則表示有需要上繳償債!這時會有幾種不同的情況!第一你可以按年將超出的數目上繳!
第二是你按月將超出的數目上繳!
第三破產管理署或會指令銀行將超出的數目自動轉歸署方的戶口!
前二種方法自由度較大,你可以先自行提取全數,但不代表署方不會監控這戶口的收支紀錄!後一種則更是在署方監控之下,你絕不能多取超出生活費上限的分毫!
當然使用那種方式要按署方的指示!
但就算是署方容許你以前兩種方式去處理上繳,或者你無需上繳!都建議你盡快提清戶口內的款項,就算分期也要在幾天內提清!
因為按理破產者的生活費應該非常緊絀,那麼如果戶口內長期有存款,則表示這些款項你並不急切需要,到時或會被署方一併充公作償債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