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這樣判決是幾個月?

2010-03-28 10:47 am
施用二級毒品,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他說共貳罪 各處二月 那加起來不是應該是4個月
後面怎麼寫應執行叁月??那到底是幾個月??
更新1:

能解釋清楚一點嗎 為甚麼是寫"各"處 不是就是"各"兩個月 後面又寫應處 如果像jay你說的五個月 意思總共是15萬嗎?

更新2:

所以到底是幾個月=.= 還是要打電話問喔 有沒有人知道的更清楚的??

更新3:

除了易科罰金 可以勞動服務嗎?

回答 (9)

2010-03-28 5:30 pm
✔ 最佳答案
此處的正確回答應該如下:
依照我國刑法關於數罪併罰的規定是,
數罪併罰應各罪分別論刑。

再依數罪併罰的最重刑期以上,
數罪刑期加總刑期以下,
由法官於判決中決定應執行刑期。

例如:昨日蘋果日報上載,
台中有某位獸父性侵親生女兒,
性侵次數達76次以上,
因為現在刑法已廢除「連續犯」的規定,
依一罪一刑罰,
每次的性侵論以3年6月以上不等的刑期,
加總刑期已達292年(這是很合理的規定,有誰能夠執行292年)
法官最後判決他應合併執行20年的有期徒刑。

所以您有2罪,
每罪判處2月,
加總刑期為4月,
所以法官會在2月以上、加總的4月以下,
來決定合併應執行刑期,
所以才判處應執行3月有期徒刑,
所以您的刑期只有3個月,易科罰金則為9萬元。

這樣解釋是否比較清楚。
2013-12-21 3: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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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8 3:51 pm
兩條罪合並都是會在減一ㄍ月 所以你是要關三ㄍ月 要申請勞服務你要去法院看要如何申請唷
2010-03-28 2:43 pm
當然不是像JAY說的5個月。
合併計算刑期是,各罪當中,挑最長的那一條以上,所有判刑加總以下。
各判2個月,所以最長那一條也就是2個月,兩條加起來是4個月,
然後法官在2~4個月之間,定一個刑期讓你去執行,結果定出來是3個月。

假設一條是3個月,另一條是2個月,就會是3個月以上5個月以下,法官會在這中間定一個應執行刑讓你去執行。

六個月以下就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但社會勞動人還是要篩選的。
來,這一頁的最下面幾條自己看一看,看你有沒有所謂難收矯正之效的情形。
http://www.mlc.moj.gov.tw/ct.asp?xItem=161876&ctNode=26111

2010-03-28 07:06:56 補充:
那我個人推測,光是判刑的,就有兩次吸毒了。
再加上以前勒戒的那次,至少就集滿三次,應視為不執行刑難收矯正之效,所以是無法做勞動服務的。
2010-03-28 1:22 pm
準備9萬2.有大小月31號的.不然可以選關90-92天!
2010-03-28 12:19 pm
意思是你犯了2罪,各判2個月,你要被關4個月!

因為這是小罪,可以易科罰金,意思就是如果不想去關你可以用繳錢的方式
取代坐牢,一天一千元,如果要繳罰金的話就是繳三個月就可以了!也就是九萬元!
2010-03-28 12:04 pm
摁 正確是三個月,他是各判兩個月 合併執行3月 合併一定會減免

所以是三個月 準備9萬罰金就OK了


這個我敢跟你保證 因為我也是過來人 哈

2010-03-28 06:11:35 補充:
下面的= = 你說錯了喔 不管繳罰金 或是去關 都一樣是3個月 因為有合併減免
2010-03-28 11:46 am
是3個月....!
各處為2個月的徒刑,合計是4個月沒錯,監獄行刑法合併執行減為3個月,所以是應執行3個月沒錯!
準備9萬元吧!
參考: 我
2010-03-28 11:06 am
5個月!一條判有期徒刑2個月另一條判刑3個月!均可易科罰金!

2010-03-28 03:16:55 補充:
是的!如果照字免上的意思來看應該是這樣的!除非書記官有寫錯!

2010-03-28 03:18:02 補充:
如果你要確認的話判決書右上角有書記官的電話你可以撥個電話去問他一下就知道囉!

收錄日期: 2021-04-26 20:40: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28000016KK0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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