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共貳罪 各處二月 那加起來不是應該是4個月
後面怎麼寫應執行叁月??那到底是幾個月??
更新1:
能解釋清楚一點嗎 為甚麼是寫"各"處 不是就是"各"兩個月 後面又寫應處 如果像jay你說的五個月 意思總共是15萬嗎?
更新2:
所以到底是幾個月=.= 還是要打電話問喔 有沒有人知道的更清楚的??
更新3:
除了易科罰金 可以勞動服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