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已成年,初犯,認罪,我知一定留案底,有人說初犯只會判罰款,但也有人說有法官可能會重判,哪最差最壞的判決是如何?
2) 上court的情序是怎樣?在法庭裡我要做什麼?我現在只知上court的時間地點,其他上court的事都感到迷惘
2) 罰款最高會是幾多?是即場交還是怎樣?如果不夠錢如何?
3) 會不會分開兩天判?
4) 我是土生土長香港人,為何在警署期間,幾個警員都問我鄉下是哪裡?之後幾個警員都再核實問我?
5) 我一直瞞住家人,很怕很怕他們知道,有關部門會否寄來什麼有關這件案的信件?
很後悔.....
更新1:
請問peterchan7708怎樣預先通知控方我將認罪?
更新2:
如果認罪,用不用搵當值律師的?
更新3:
十分感謝你的解答,我想來不及寫信了 但想再問問你說的傳票,我好像沒有 我是否漏了拿? 我只是在警署個警察告訴我出庭時間和地點 同有張警署給我的自簽的具保單 上面是有出庭時間地點 哪是否就是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