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屍問題,好急好急...pls~~

2010-03-27 5:38 am
我阿"女麻"係街暈左,送去醫院途中死亡
法醫官話要驗屍先可以出死亡証

想問: 1. 可唔可以唔驗屍
2. 係咪可以同法官求情?點求情?(e.g.寫信?)
請幫幫手,因為星期一要見法醫官

阿麻生前唔鍾意睇醫生,我都唔想佢死後要解剖

thanks a lot....急

回答 (2)

2010-03-27 8:33 am
✔ 最佳答案
當死者入院未超過 48 小時,而在該院未有先前可致命的疾病紀錄的話,就必需要找出致死原因,而驗屍就是惟一的方法!妳佢都會明白的,妳都唔好太傷心啦!多點休息啦!
參考: 自己親人經驗
2010-03-27 6:10 am
首先找出死者生前的病歷,
如沒有,殮房可代為拿取。

不想死者解剖,
一定要有明確死因,
或有嚴重或可隨時導致死亡的病歷。

星期一見的是法官還是法醫??
如死者並非「非自然死亡」(如自殺)而過身,
而當中是法醫不能推薦其死因,
你即使見了法官,
可豁免的機會也很低。

至於求情...
只是看一下你能否打動他而已...
你只需說出你的原因便可以...
不過根據小弟經驗...
除非是法醫已有死因的看法...
否則...
實在比較難...
當然有成功個案...可是十次也沒有一次
(如已經有寫下死因...相對機會則會較大)

如真想成功,
倒不如看一下有否醫生能明確寫出你家人的病歷吧...

這始於涉及香港法例...
即使有心...
也有很大的限制...

如真有問題...
可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1 17:19: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26000051KK0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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