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知道如果有工返,衹要send份公司合約就可以開到戶口,個問題係d公司末必會比你?
答:其實要得到破產管理署批准開立銀行戶口供發薪之用,亦未必一定要出示聘用合約的!因坊間不少行業或小型公司可能未必有聘用合約,又或者有些聘用合約要正式上工後或聘用一段時日後才會發出僱傭合約!
故此當有需要向破產管理署申請開銀行戶口時,祇要將相關的資料,如何時上工,工作類別,公司名稱,薪金條件等通知跟進你個案的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就可以了!
反正你在開設這個戶口後,當中的收支紀錄也需上報和受到署方的監管!故其實署方並不怕你濫用開戶的機制!
祇要你真正有需要這個戶口作發薪之用,而超過生活費上限的工作收入又或會用來償還債務!按理署方是必定允許你開戶的!
我正式申請離婚,如果我無工做,連仔女管養榷都無?
答:這也未必一定!
當然假設你的條件較差,如有居住和收入壓力,那家事法庭的法官自會傾向將子女撫養權授予條件較佳的一方!
但有時都要考慮那種為對小朋友最有利的地方,例如年幼子女跟從母親生活或會較理想!父親因工作關係長期不在家!母親雖然收入不穩但仍能取得贍養費過生活等!
這都是法官會考慮的地方!
聽人講如果去讀再培訓全日制,可以叫破案處開戶口既?
答:對!祇要你報讀有津貼發放的再培訓課程,便可以用這作藉口去要求開銀行戶口!
我當年在破產期間就是用相同的理由去申請開戶口!我當年報讀一個保安員的課程,完成後有約一千七百多元的津貼!本來我當時見銀碼不太大,加上嫌麻煩,打算放棄領取這筆津貼!
但課程導師勸我錢雖不算多,但那是我應得的!而且這個是要求破產管理署容許開戶口的絕佳理由,教我千萬別輕言放棄!
我接納對方的建議,將開戶的要求告知跟進我破產個案的管理主任!
署方立即應允並約我上他的辦公室!按時到達破產管理署的辦公室後,在說出想在那一銀行開戶口後,對方便按這銀行抬頭發出一封不反對我開戶的信件!我憑著這信件便可以到指定的銀行開戶!
但請注意幾點,開戶的銀行要早選定,因不能隨意更改!這信件祇供開設一個普通的儲蓄賬戶!破產期滿後要自行出示破產解除證明書去更正戶口的資料,否則這戶口會永久紀錄著開戶者破產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