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工人原本話唔做(合約未到期),但當簽了僱傭中心的委託書,(付了領事館合約費和入境處簽証費),見了新工人後,工人就話想繼續做,於是就通知僱傭中心唔請新工人,但僱傭中心話已出了簽証,現在我比回程機票費和一個月通知金,是否洽當??
1)我如何可以知道入境處簽証是否出了?因從來未收過入境處通知
2)領事館合約是否需要入境處簽証出了後才可以做?
2)若未出簽証或未出合約,我要不要比回程機票費和一個月通知金?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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