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並不算殘忍
人生意義的尋問
人類為什麼死亡?無神論者害怕死亡嗎?
有生必有死,沒有死便沒有生,這是自然定律,人一死,意識就停止了,在唯物主義角度看,意識或精神只有依存於肉體而存在,肉體滅亡,精神意識亦隨之消失,故此靈魂不朽是荒謬的。
無神論者害怕死亡嗎?這是個基督徒很迷惑的問題,其實無神論者認為死是自然規律,無神論者是不會因生命不永而幻想天國,因為這是虛幻的。正如海德格爾存在主義哲學所表達,我們否認死後永生,死亡是人生旅途的終點,人的醒悟就是從懂得死亡開始,非本真的人由此而體驗到人生一切皆空,只是勝過死亡而達到本真的人才能自我解脫而獲得自由,從而在死亡前無牽掛地奔向自己歸宿。
日本明治時期的思想家中江兆民及幸德秋水是我很欣賞的,前者在身患癌症時,只餘下一年多性命,尚寫下《一年有半,續一年有半》一書,捍衛唯物主義無神論,攻擊基督教有神論,從而遺愛人間。幸德秋水則是當時的政治犯,被日本統治者判處死刑,臨刑前在監獄勇敢寫成《基督抹殺論》一書,從根本上否定神的存在,然後坦然赴死。中江兆民及幸德秋水兩位偉大的反基督教無神論,那種大無畏的精神,那種氣慨,豈是基督徒這些病弱者可比?
人生在世,並不在乎長短,而是在於是否活得光明磊落,反而那些“屬靈”基督徒,終日呼告神,極力踩低人類,出賣人類的尊嚴,實在是枉過一生。
基督徒人生觀之批判
常聽見基督徒對無神論人生觀的質問,例如說無神論者不能確立人生意義,又謂無神謂必導致虛無主義,言下之意,好像只有信仰神才是人生正確之路,然果真如此?
又常聽基督徒說無神論不能確立人生的意義,在基督徒的人生觀中,信仰神是為了分享神的“愛”,上帝創世就是為了體現“愛”,而基督教信仰的價就是追求與主同在的愛,好像不信耶穌的人就沒有愛似的,究竟基督徒的愛真相又是什麼?
追求永生與長生不老
在無神論者眼中,世上所有宗教都是人類追尋人生終極道路的表現,基督教追尋的是天國中的永生,而永生則是為了在天國裡享福,但這種生活(榮耀神的天國生活)意義何在呢?這個所以然連很多基督徒們也說不清,這種虛無的天國生活好像是高聳入雲般的高遠,但是也不能不說是一個精神層次很低的精神歸宿。
人生的價值是在有限的生命活出意義來,基督教追求的永生本來就是變相的追求長生不老,自古以來,人就不滿足有限的生命,所以很多古代的皇帝就追求長生不老,例如秦始皇、明世宗等,他們渴望求得仙藥以保證不死的生命;而基督徒追求的永生其實與他們相差無幾,只是皇帝們追求有形的不老仙丹,而基督徒追求的無形的天國入門卷。
虛假的愛
基督徒所追求的只是一種現世投射在天上的一種庸俗的享樂生活,只不過這種生活外加了一層“神聖的”光環。
由此,我們明白了基督徒的本質是“利己心態”,推而及之,基督徒在世俗裡的一舉一動都是“利己心態”驅使的,意識上,人的本性是貪生怕死的,要基督徒放棄信仰,即等如要他們心理上放棄天國的渴求,對於習慣了追求天堂的人,無疑是難以做到的,故此即使無神論理由無可推諉,他們也不願承認,難怪會有基督徒說出:「即使證實了無神,我也不會後悔相信基督教。」這些令人哭笑不得的混帳說話。
基督徒經常掛在嘴邊要追求耶穌的愛,並以之為人生最高目標,但想深一層基督徒的愛是否真的是最高及永恆的愛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無一個基督徒不渴望永生,在永生的條件下,他們才願意去愛人,筆者曾假設一個問題在網上問一位基督徒,是否願意以放棄永生來拯救他人,他很堅決地回答不願意,在追問下,他很狼狽地答因為“不夠生命”。
瞧!這就是基督徒戴著愛的假面具,虛偽地追求永生的面目!試問,不願意犧牲自我(包括永生)去拯救他人,其愛是多麼的膚淺?多麼的自私?不幸地,普天下的基督徒正正是追求這種自私的愛,去成全他們永生的渴望。
相反,我國很多歷史人物願意殺身成仁,捨身取義,他們絲毫沒有永生的渴望作為條件,而去成全民族大義、全民利益,例如宋朝的文天祥、清朝的譚嗣同等人,這種精神,豈是只顧永生的基督徒可比?反而地藏王菩薩的,「地獄不空,誓不成佛教!」那種精神,更值得我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