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居屋但已有物業

2010-03-18 6:56 pm
本人是居屋業主之一, 但因為結婚想買別一 居屋 / 夾屋 (佢唔想和我家人一起住). 我家姐有一個單人公屋可以拿出來買 居屋 / 夾屋, 但問題係單人公屋可否買 居屋 / 夾屋?

另外我未來先老婆要有份做業主, 但佢又有物業, 有什麼方法呢? 可否後加呢?

THANKS

回答 (3)

2010-03-19 10:20 am
✔ 最佳答案
1:你是居屋業主之一,巳不可再別一 居屋 / 夾屋,你未來先老婆,是有物業,亦不可購買!

2:你家姐有一個單人公屋,可以買,但不能随便轉名!

要等你家姐去世后,免補地價只可轉比她的丈夫或子女,如沒有,就輪到父母!都沒有,才輪到兄弟姊妹,你老婆是不可繼承!

所以,你家姐買左,你老婆不會有份!
2010-03-18 7:59 pm
你家姐是可以放棄現有公屋而買居屋 / 夾屋。由於現有公屋居民是沒有入息審查限制,所以只要肯"放棄"現有公屋,即使"單身"亦合乎資格。

另外,由於你太太本身沒有公屋戶籍,她是不能加入為業主的。後加不是絕對不可以,但一定要"補地價"後方可進行。而且亦必須經律師行處理,單是費用支出已不菲。
參考: me
2010-03-18 7:21 pm
你家姐可以買, 你唔可以買因有物業(居屋), 另外你未來老婆都係唔可以買及唔可以後加名, 因公屋原有人與你未來老婆沒有任何直屬關係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09: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18000051KK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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