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母查短訊揭發
案情指去年1月初,
15歲事主的母親發現事主的手提電話內
有一個奇怪的短訊,
「不用擔心,不是太深入!」
查問下,
事主指08年8月
在一個女同性戀者聊天室認識被告,
之後二人發展成情侶。
同年12月13日,
被告帶事主到其天水圍住所,
被告在事主同意下,
以手指撫摸其私處及插入下體。
事主母親報警揭發。
收錄日期: 2021-04-22 23: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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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18000051KK0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