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記得九二一地震後,有人找尋被埋的親人,慈濟的大師說,挖了出來還不是要再埋下去,何必多此一舉。
拿這來舉例是有些不倫不類,但是意思是一樣的。你要補辦結婚登記,為的是要辦離婚。既然是沒去辦理結婚登記,就是不在乎這段關係了,那麼兩人各自同意就拍拍手說再見,又何苦去登記而為的是拆夥。我們婚姻關係的本質是兩顆心甘情願契合的心。而法律上的登記則是一種物質的保障,是有一方不甘時所仰賴的一種約束力。就事理來說,那種登記是不合乎自然之道的,是人類的創造物。
建議你們,好聚好散,就當沒這回事吧!(如果有了孩子則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