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我最近考過海關拎85分,但再考警察時基本法考試冇出示到海關個張,
考左出黎得35分.
問:
(1) 咁我下一次再考其他公務員既基本法考試時,
可以再出示海關那一張嗎?還是只能用最近個張,即警察個張呢?
更新1:
問: (2)另外仲想問下,如果我宜家仲係警察既投考過程中(已完成基本法考試), 如果他們聯絡我話我基本法成績差,要再補考時,我個時可以再出示海關個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