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註冊問題, 我想係香港同我女友註冊, 但係我女友之前曾經係內地離婚(未有兒女),
1a. 呢個情況如果再註冊有無問題呢? 手續會係點? 需唔需要d咩文件去做証明呢?
1b. 如果去律師樓註冊需唔需要排期呢? 同埋要用幾多時間去完成整個註冊過程呢? 大慨要需要幾錢呢?
2. 雙程証問題, 註冊前, 我女友嘅証件係自由行, 七日留港期, 假如註冊成功之後, 我想我女友長期係香港同我一齊住, 咁距嘅証件點樣先可以由七日辦到三個月呢?
2a. 需唔需要我女友親自再返去距家鄉(茂名)辦張証先有三個月呢? 還是以郵寄方式可唔可以辦到張証呢? 需要d咩文件同手續呢?
2b. 請問而家係唔係已經由三個月來港一次延長至一年無限次來港呢?
3. 單程証問題, 正常情況下, 我女友係註冊後需要排幾多年先可以取得單程証來港定居呢? 手續過程又係點呢? 時間同費用又需要幾多呢?
希望朋友們可以詳細回答, 謝謝!!
更新1:
雖然兩位都答得幾詳細, 但係點解好似好複雜咁嘅??我都仲係唔多明....但係都好多謝兩位為小弟解答, 唔知仲有無人可以答到我d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