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請破產

2010-03-14 2:21 am
本人因十多年前欠下一間銀行的錢沒有清還.迎日本人收到他們的信.內容是有關本人的欠款連利息共三萬多,說如果我不馬上清還.他們就會入紙法庭申請本人破產,,現在本人很想知道.他們是否真的可以就因我所欠這三萬多元就申請本人破產..而本人真的沒工作,更莫說有錢還給他們了..希望有懂得這的可以告知本人情況.謝謝...

回答 (1)

2010-03-17 6:17 am
✔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問題,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對於你欠下三萬多元債務,債權人會否申請你破產的問題!要分開兩部分去討論!

首先債務總額超過一萬港元以上的,債權人祇要願意和認為有需要,確是可以主動申請債務人破產!
但要符合以下的標準,在申請債務人破產前,要先向他發出一份「法定要求償債書」!在債務人收到該份文件後仍不償債時,才可以入表申請債務人破產!但在申請之時要先行繳付一筆為數$13,195元的費用!

不過依我之見,你的債務祇是三萬多元,相對申請破產所需的費用,好像不成正比!而且債權人不知你有否資產可以充公拍賣償債,加上亦不知你究竟有多少債務在身!
即是債權人先付出萬多元去申請你破產,但卻並不保證可以收回欠債和所耗的法律費用!按理無人會作這無把握的事!

所以申請你破產一事,其實祇是說說的例行公事,希望能嚇倒你還款!並不表示他必定會入稟申請你破產!基本上你可以放心,債權人不斷追債就必定會,申請你破產?機會真的不大!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9: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13000051KK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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