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問題,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對於你欠下三萬多元債務,債權人會否申請你破產的問題!要分開兩部分去討論!
首先債務總額超過一萬港元以上的,債權人祇要願意和認為有需要,確是可以主動申請債務人破產!
但要符合以下的標準,在申請債務人破產前,要先向他發出一份「法定要求償債書」!在債務人收到該份文件後仍不償債時,才可以入表申請債務人破產!但在申請之時要先行繳付一筆為數$13,195元的費用!
不過依我之見,你的債務祇是三萬多元,相對申請破產所需的費用,好像不成正比!而且債權人不知你有否資產可以充公拍賣償債,加上亦不知你究竟有多少債務在身!
即是債權人先付出萬多元去申請你破產,但卻並不保證可以收回欠債和所耗的法律費用!按理無人會作這無把握的事!
所以申請你破產一事,其實祇是說說的例行公事,希望能嚇倒你還款!並不表示他必定會入稟申請你破產!基本上你可以放心,債權人不斷追債就必定會,申請你破產?機會真的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