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不是香港人,可申請綜援嗎?

2010-03-13 7:08 pm
我有個朋友已婚8年左右,她和小孩是香港人,老公不是香港人,也無香港身份,08年時金融海嘯,老公失業,家中債務纏身,無奈之下她和小孩回到香港,(老公沒回,也不愿來香港居住),她將小孩託付給父母照顧,自己去工作,賺取微薄薪金,半年後父親不幸罹患癌症,她不得不又放棄工作在家照顧幼兒,不得已下,去申請綜援,因她離港時間不合資格,所以先幫小孩申請,經過審查,她老公也去信社署暫時無力撫養小孩,終於通過,領取援金半年後換另一社工跟進,說她老公有責任撫養小孩,否則需單方面提出離婚,收到法官判決書後再續期綜援,這哪裡是幫助,這不是落井下石嗎?是否老公不是香港人,老婆小孩就沒有享受本土福利的權力?就是因為經濟危機才回來香港,又遇父重病無法幫忙照顧小孩,才去社署求助,社工卻用離婚要脅,這不是故意要拆散人家家庭嗎?既然這樣,那為何之前申請又能通過?是社署的政策天天在變嗎?還是社工有問題,社工還故意留難,不發放小孩的醫療豁免紙,還說豁免紙是醫管局寄發的,與他無關,內情是否真是這樣,也無人可問,想找他主管反映,電話都被轉接給跟進她的這個社工,被他玩慘,投訴無門,原來社署這麼黑暗,專欺弱勢人,現在她們兩母子不知如何活下去,請好心人幫忙,有什麼辦法面對這樣的困境,有什麼好方法也可私下討論,多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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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

我朋友和小孩是香港永久居民,她老公不是香港人,不在香港居住,也沒有香港身份,如上文所述,她們已審批通過了,已有領取半年綜援了,只是半年後換了一位社工跟進,就話唔得,唔通社署的政策是社工定的,不同的社工就有不同的做法??比較清楚社署規定的請進來說...

更新2:

備注: 她老公根本就沒申請過香港身份,每次入境都是以外國人的身份入境.

回答 (7)

2010-03-14 2:37 am
✔ 最佳答案
家庭成員超過一半是永久居民即可按實際需要申請綜援.
2010-03-15 6:23 pm
唉..........又係, 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你的能力如何你的日子也必如何。

你叫她瀟灑D吧,這樣辛苦要到幾時先完結呢?

想想?無尾架,是嗎?
2010-03-14 6:50 am
我認為即使佢特登返來攞公援都算喺有的腦,總比餓死在國外冇人理好,且申請綜援是香港市民的權力,政府提供社會資源給有需要的人為何不用?有資源唔用餓死仲要俾人笑假清高,她老公也未曾申請香港身份,即使同住港,也不能工作,又何必偷偷摸摸,社署也會查到入境記錄,攞綜援也是暫時解決經濟困難,冇可能攞一世,為了一點吃不飽餓不死的綜援而夫妻分居兩地都唔值啦,是否取巧見仁見智,也在於社署心中那把呎是否公平,有許多內地人來港產子後,將子女留在香港長期攞綜援,明顯在濫用社會資源,而社署又是以什麼為單位來審批這些高價在港生產下來的子女?唔通社署的審批制度因人而異,對真正有需要的人百般留難,所謂的人道主義是做給別人看的?
2010-03-14 4:57 am
綜援是依家庭為單位的, 不可以個別申請, 要經入息審查, 不是你話就得, 社署有佢既審批制度. 佢老婆應同老公一齊住,又唔係離婚,明顯特登返來攞公援,之後住喺邊只有佢地自己知囉。中國咁多人都係咁生活下去,還有比你更差的環境的人。何必取巧。
2010-03-14 1:25 am
你同2個小朋友是香港居民, 你老公不是香港居民比較麻煩,....... 香港居民是要在香港居住7年或以上才可申請............, 綜援是依家庭為單位的, 不可以個別申請, 要經入息審查, 不是你話就得, 社署有佢既審批制度.
2010-03-13 9:19 pm
我覺得應該可以申請。
參考: 我
2010-03-13 7:19 pm
you can do it
參考: no

收錄日期: 2021-04-25 21:14: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13000051KK0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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