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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
我朋友和小孩是香港永久居民,她老公不是香港人,不在香港居住,也沒有香港身份,如上文所述,她們已審批通過了,已有領取半年綜援了,只是半年後換了一位社工跟進,就話唔得,唔通社署的政策是社工定的,不同的社工就有不同的做法??比較清楚社署規定的請進來說...
更新2:
備注: 她老公根本就沒申請過香港身份,每次入境都是以外國人的身份入境.